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20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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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20日高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20日)(高淳区)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12-2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疗器械和运动防护器械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以东、竹山路以北、福斯蒂娜以西

南京斯 (略)

南京 (略)

南京斯 (略) 成立于2006年12月0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竹山路1号、5号。现因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医疗器械和运动防护器械生产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3亩(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5条产品生产加工线,购置烘道涂布机、热熔胶涂布机、分切机、锯齿分切机、复卷机、合成胶涂布设备、多功能涂胶机、涂布机 、包装机、灭菌设施等设备约100多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值30000万卷/片。项目备案证号为:高行审备〔2023〕110号(原备案证号高行审备[2019]210号作废),项目代码为2019-*-27-03-*。

1.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塔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3#厂房涂布、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印刷、喷码、涂布、烘干、灭菌消毒废气收集后经气旋混动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生产废料、废包装袋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喷淋塔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20日)(高淳区)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12-2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疗器械和运动防护器械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以东、竹山路以北、福斯蒂娜以西

南京斯 (略)

南京 (略)

南京斯 (略) 成立于2006年12月0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竹山路1号、5号。现因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医疗器械和运动防护器械生产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3亩(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5条产品生产加工线,购置烘道涂布机、热熔胶涂布机、分切机、锯齿分切机、复卷机、合成胶涂布设备、多功能涂胶机、涂布机 、包装机、灭菌设施等设备约100多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值30000万卷/片。项目备案证号为:高行审备〔2023〕110号(原备案证号高行审备[2019]210号作废),项目代码为2019-*-27-03-*。

1.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塔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3#厂房涂布、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印刷、喷码、涂布、烘干、灭菌消毒废气收集后经气旋混动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生产废料、废包装袋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喷淋塔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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