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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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西园街道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网绿 (略)

五、项目概况: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宅内~东山、宅内~青阳、宅内~龟山、宅内~美旗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75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57km(四回路路径长约1.3km,三回路路径长约0.36km,双回路路径长约0.25km,单回路路径长约0.66km),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8km(六回路路径长约0.1km,四回路路径长约0.02km,双回路路径长0.06km)。

(2)宅内~罗塘、宅内~洪山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7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km(双回路路径长约1.55km,单回路路径长约0.05km),新建电缆线路长约0.1km(其中宅内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0.05km,罗塘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0.05km),利用宅内~东山、宅内~青阳、宅内~龟山、宅内~美旗110kV线路工程中拟建电缆管沟路径长约0.12km(六回路管沟路径长约0.1km,四回路管沟路径长约0.02km)。

(3)宅内~熊山、宅内~坑尾(宫前)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约3.99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92km(其中宅内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0.42km,熊山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2.1km,单回路路径长约1.4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7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期生活污水。

①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在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的基础上,一般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活污水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废污水防治措施:

(1)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减少废水对环境影响;

(2)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线路在跨越后壁坑水库、宅内水库等水体施工时,应合理选择塔基位置,充分利用两岸地形采取一档跨越,严禁在河中立塔,施工便道和牵张场的设置应远离水体。

(5)线路在临近后壁坑水库、宅内水库等水体施工时,应将施工场地设置在远离水体处,严禁向水中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向水体中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污染水源保护区内土壤和水体。

(6)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1)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的“避让”措施

①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土)场、牵张场及材料堆场,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保护区内现有道路,保护区内无法到达的塔基位置采用钢板敷设的人抬道路接引至附近村道,架空线路施工采用动力伞等机械放线方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②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不进入水源地区域时,选择固定的最短路径,减少在水源地内的停留时间。

2)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的“减缓”措施

①塔基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则应将钻孔开挖产生的泥浆废水集中收集至临时沉淀池,上层清液统一用作保护区范围外道路洒水抑尘或机械和车辆清洗等,下层泥浆循环利用,剩余泥浆沉淀固化后运出保护区外指定地点综合利用,避免泥浆废水进入水体。

②新建线路塔基开挖施工前应在四周设置临时栏挡,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基础开挖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并做好弃土的处理,避免坑内积水,基础坑开挖好后尽快浇注混凝土;基础拆模后,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回填,回填土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并进行硬化和植被恢复。

③施工车辆尽量选择新能源汽车,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不得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临近保护区水体时必须严格检查,保证油料无泄露,施工中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内冲洗器械及车辆等,避免污染水源保护区内土壤和水体。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倾倒施工废物料。

⑤输电线路施工时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原有的处理系统。

3)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的“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四周及施工临时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施工开挖前剥离的表土,则在塔基周边回覆并根据原有土地类型分别采取播撒草籽、复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②拆除旧杆塔的混凝土塔基应采用破碎或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2)废气

线路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

为降低施工区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

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③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④在新建线路塔基、电缆通道开挖及旧杆塔基础拆除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其中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是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是基础开挖、设备拆卸及安装时产生间歇性、暂时性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②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

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

④变电站拆除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中尽量减轻扰民噪声,对产生振动噪声的振捣机等尽量在白天使用

⑤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

拆除线路废旧杆塔及导线及金具材料均交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进行回收,统一处置;拆除的废旧水泥杆、杆塔基础等破碎处理产生的混凝土废料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并对原塔位按周边地貌进行平整和迹地恢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①线路施工人员较少,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②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④本项目拆除的废旧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置。

⑤施工结束后应对拆除塔基处及施工临时场地处进行平整并采用播撒草籽、复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5)生态影响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对周边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等。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1)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措施,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现有空地,确保施工料场及牵张场不占用基本农田。

2)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减缓”措施

①杆塔定位时,尽量选择荒地,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线路在经过植被高度较高的区域时,可适当增大杆塔档距,减少塔基处植被的砍伐。

②塔基及电缆通道基础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根据土壤类型和占地类型考虑。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物措施或恢复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塔基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④施工牵张场应优先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如需临时占用农田,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线路周边现有乡道及村道,新建施工临时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

⑥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电缆通道四周及施工临时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施工开挖前剥离的表土,则在塔基周边回覆并根据原有土地类型分别采取播撒草籽、复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②拆除旧杆塔的混凝土塔基应采用破碎或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七、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服务区I16号生态环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西园街道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网绿 (略)

五、项目概况:泉州晋江宅内(晋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宅内~东山、宅内~青阳、宅内~龟山、宅内~美旗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75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57km(四回路路径长约1.3km,三回路路径长约0.36km,双回路路径长约0.25km,单回路路径长约0.66km),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8km(六回路路径长约0.1km,四回路路径长约0.02km,双回路路径长0.06km)。

(2)宅内~罗塘、宅内~洪山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7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km(双回路路径长约1.55km,单回路路径长约0.05km),新建电缆线路长约0.1km(其中宅内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0.05km,罗塘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0.05km),利用宅内~东山、宅内~青阳、宅内~龟山、宅内~美旗110kV线路工程中拟建电缆管沟路径长约0.12km(六回路管沟路径长约0.1km,四回路管沟路径长约0.02km)。

(3)宅内~熊山、宅内~坑尾(宫前)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约3.99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92km(其中宅内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0.42km,熊山变侧双回路路径长约2.1km,单回路路径长约1.4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7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期生活污水。

①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在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的基础上,一般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活污水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废污水防治措施:

(1)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减少废水对环境影响;

(2)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线路在跨越后壁坑水库、宅内水库等水体施工时,应合理选择塔基位置,充分利用两岸地形采取一档跨越,严禁在河中立塔,施工便道和牵张场的设置应远离水体。

(5)线路在临近后壁坑水库、宅内水库等水体施工时,应将施工场地设置在远离水体处,严禁向水中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向水体中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污染水源保护区内土壤和水体。

(6)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1)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的“避让”措施

①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土)场、牵张场及材料堆场,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保护区内现有道路,保护区内无法到达的塔基位置采用钢板敷设的人抬道路接引至附近村道,架空线路施工采用动力伞等机械放线方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②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不进入水源地区域时,选择固定的最短路径,减少在水源地内的停留时间。

2)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的“减缓”措施

①塔基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则应将钻孔开挖产生的泥浆废水集中收集至临时沉淀池,上层清液统一用作保护区范围外道路洒水抑尘或机械和车辆清洗等,下层泥浆循环利用,剩余泥浆沉淀固化后运出保护区外指定地点综合利用,避免泥浆废水进入水体。

②新建线路塔基开挖施工前应在四周设置临时栏挡,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基础开挖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并做好弃土的处理,避免坑内积水,基础坑开挖好后尽快浇注混凝土;基础拆模后,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回填,回填土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并进行硬化和植被恢复。

③施工车辆尽量选择新能源汽车,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不得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临近保护区水体时必须严格检查,保证油料无泄露,施工中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内冲洗器械及车辆等,避免污染水源保护区内土壤和水体。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倾倒施工废物料。

⑤输电线路施工时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原有的处理系统。

3)线路跨越东山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的“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四周及施工临时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施工开挖前剥离的表土,则在塔基周边回覆并根据原有土地类型分别采取播撒草籽、复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②拆除旧杆塔的混凝土塔基应采用破碎或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2)废气

线路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

为降低施工区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

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③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④在新建线路塔基、电缆通道开挖及旧杆塔基础拆除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其中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是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是基础开挖、设备拆卸及安装时产生间歇性、暂时性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②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

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

④变电站拆除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中尽量减轻扰民噪声,对产生振动噪声的振捣机等尽量在白天使用

⑤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

拆除线路废旧杆塔及导线及金具材料均交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进行回收,统一处置;拆除的废旧水泥杆、杆塔基础等破碎处理产生的混凝土废料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并对原塔位按周边地貌进行平整和迹地恢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①线路施工人员较少,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②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④本项目拆除的废旧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置。

⑤施工结束后应对拆除塔基处及施工临时场地处进行平整并采用播撒草籽、复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5)生态影响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对周边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等。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1)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措施,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现有空地,确保施工料场及牵张场不占用基本农田。

2)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减缓”措施

①杆塔定位时,尽量选择荒地,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线路在经过植被高度较高的区域时,可适当增大杆塔档距,减少塔基处植被的砍伐。

②塔基及电缆通道基础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根据土壤类型和占地类型考虑。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物措施或恢复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塔基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④施工牵张场应优先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如需临时占用农田,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线路周边现有乡道及村道,新建施工临时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

⑥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电缆通道四周及施工临时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施工开挖前剥离的表土,则在塔基周边回覆并根据原有土地类型分别采取播撒草籽、复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②拆除旧杆塔的混凝土塔基应采用破碎或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七、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服务区I16号生态环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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