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曲发改基础〔2023〕46号
曲靖供电局:
你局报来《曲靖供电局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曲电函〔2023〕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略) 直相关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11月15日收到《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3〕59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马龙区北部片区负荷增长供电需求,同时优化片区10kV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5-*,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
(略) 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
马龙区、曲靖经开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主变部分
本期新建2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
(二)线路
1.110kV线路
110kV三岔变~让田变线路,P01~P04段为本期新建,新建路径长3.8千米,N08~P07段为原通道拆除重建,重建段路径长2.4千米,全长6.2千米;110kV让田变~轿子山变线路,J01~J04段为本期新建,新建路径长1.4千米,N57~N61段为铁塔沿用,更换导地线,N57~N61段路径长1.2千米,全长2.6千米。
2.10kV线路本期新建9回10kV线路。
(1)10kV让田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轻工业Ⅰ回线,接至10kV轻工业Ⅰ回线N56杆,线路全长约0.404千米,均为架空线路。
(2)10kV让田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张安屯线,接至10kV张安屯线N64杆,线路全长约0.565千米,均为架空线路。
(3)10kV让田Ⅲ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轻工业Ⅰ回线,接至10kV轻工业Ⅰ回线N47杆,线路全长约0.203千米,其中架空线路0.173千米,电缆0.06千米。
(4)10kV让田Ⅳ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张安屯线,接至10kV张安屯线N47杆,线路全长约0.651千米,均为电缆线路。
(5)10kV环湖Ⅰ回线由变电站东北方向出线至10kV环湖Ⅰ回线新建#1环网柜(医科专科学校路口),线路全长约4.532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04千米,电缆3.492千米。
(6)10kV东光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东光工业园区,接至10kV工业园Ⅱ回线N131塔形成联络,线路全长约4.349千米,其中架空线路3.391千米,电缆0.958千米。
(7)10kV东光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东光工业园区,接至10kV让田线N42塔形成联络,线路全长约4.349千米,其中架空线路3.391千米,电缆0.958千米。
(8)10kV鸡头村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鸡头村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2.45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2.252千米,电缆0.202千米。
(9)10kV鸡头村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鸡头村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2.62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712千米,电缆0.912千米。
(三)对侧
220kV三岔变:新建1个至让田变110kV出线间隔(目前,110kV三轿线未接入三岔变)。
220kV轿子山变:利用已有110kV三轿线出线间隔,本期无需扩建,但需新更换保护装置,其需接入原监控系统,并修改相关标识牌。
(四)二次部分
建设配套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
(五)土建部分
本期新建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占地总规模1.1736公顷,站内道路采用H形布置,道路宽度4米,转弯半径9米,满足站内大件运输及站内消防要求。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2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 (略) 能源局关于曲靖供电局开展“十四五”第四批新增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关于印发曲靖供电局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2023〕475号),《 (略) 马龙区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证明》《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备案证明》《 (略) 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马政函〔2023〕13号),《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曲靖供电局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的批复》(曲开复〔2023〕36号)。
七、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许可文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用地、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并办理完善工程建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曲发改基础〔2023〕46号
曲靖供电局:
你局报来《曲靖供电局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曲电函〔2023〕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略) 直相关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11月15日收到《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3〕59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马龙区北部片区负荷增长供电需求,同时优化片区10kV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5-*,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
(略) 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
马龙区、曲靖经开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主变部分
本期新建2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
(二)线路
1.110kV线路
110kV三岔变~让田变线路,P01~P04段为本期新建,新建路径长3.8千米,N08~P07段为原通道拆除重建,重建段路径长2.4千米,全长6.2千米;110kV让田变~轿子山变线路,J01~J04段为本期新建,新建路径长1.4千米,N57~N61段为铁塔沿用,更换导地线,N57~N61段路径长1.2千米,全长2.6千米。
2.10kV线路本期新建9回10kV线路。
(1)10kV让田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轻工业Ⅰ回线,接至10kV轻工业Ⅰ回线N56杆,线路全长约0.404千米,均为架空线路。
(2)10kV让田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张安屯线,接至10kV张安屯线N64杆,线路全长约0.565千米,均为架空线路。
(3)10kV让田Ⅲ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轻工业Ⅰ回线,接至10kV轻工业Ⅰ回线N47杆,线路全长约0.203千米,其中架空线路0.173千米,电缆0.06千米。
(4)10kV让田Ⅳ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张安屯线,接至10kV张安屯线N47杆,线路全长约0.651千米,均为电缆线路。
(5)10kV环湖Ⅰ回线由变电站东北方向出线至10kV环湖Ⅰ回线新建#1环网柜(医科专科学校路口),线路全长约4.532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04千米,电缆3.492千米。
(6)10kV东光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东光工业园区,接至10kV工业园Ⅱ回线N131塔形成联络,线路全长约4.349千米,其中架空线路3.391千米,电缆0.958千米。
(7)10kV东光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东光工业园区,接至10kV让田线N42塔形成联络,线路全长约4.349千米,其中架空线路3.391千米,电缆0.958千米。
(8)10kV鸡头村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鸡头村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2.45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2.252千米,电缆0.202千米。
(9)10kV鸡头村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鸡头村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2.62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712千米,电缆0.912千米。
(三)对侧
220kV三岔变:新建1个至让田变110kV出线间隔(目前,110kV三轿线未接入三岔变)。
220kV轿子山变:利用已有110kV三轿线出线间隔,本期无需扩建,但需新更换保护装置,其需接入原监控系统,并修改相关标识牌。
(四)二次部分
建设配套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
(五)土建部分
本期新建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占地总规模1.1736公顷,站内道路采用H形布置,道路宽度4米,转弯半径9米,满足站内大件运输及站内消防要求。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2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 (略) 能源局关于曲靖供电局开展“十四五”第四批新增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关于印发曲靖供电局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2023〕475号),《 (略) 马龙区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证明》《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备案证明》《 (略) 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马政函〔2023〕13号),《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曲靖供电局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的批复》(曲开复〔2023〕36号)。
七、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许可文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用地、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并办理完善工程建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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