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山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灾后重建恢复工程规划选址方案》的公示
关于《房山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灾后重建恢复工程规划选址方案》的公示
《房山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灾后重建恢复工程规划选址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房山区史家营乡、大安山乡、南窖乡、十渡镇
用地面积:详见附图
建筑规模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发表在评论区向我局提交反馈意见,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上公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3年12月20日
《房山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灾后重建恢复工程规划选址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房山区史家营乡、大安山乡、南窖乡、十渡镇
用地面积:详见附图
建筑规模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发表在评论区向我局提交反馈意见,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上公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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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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