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蒙古一机集团 (略) 复合地板柔性自动生产线项目 |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蒙古一机集团 (略) 厂区车间 | 内蒙古一机集团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略) 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新增一套复合地板柔性自动生产线,占地面积260m2,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7%,建成后总规模为年产复合柔性地板35700m3。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称量木颗粒产生的粉尘,胶粘、混合搅拌、淋胶工序加料口废气,烘烤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称量木颗粒的工序产生粉尘量约为1.512t/a,称量木颗粒工序上方设置一台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15m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胶粘、混合搅拌、淋胶工序在加料过程(常温)中会产生极少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1t/a,胶粘、混合搅拌、淋胶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进入1根高15m排气筒P1排放。烘干工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1t/a,烘干工序的非*烷总烃经烘烤炉自带的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进入1根高15m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烘干热源为天然气,使用天然气25.2万m3/a,天然气燃烧产生SO2、NOx和颗粒物,废气经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2排放。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实地勘察,对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本次评估认为《报告表》废气源强核算准确,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以及监测计划合理可行。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排水管网收集后,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目前园区污水管网已经随园区道路铺设完成,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也已投产运行,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污水排放量约为9.6m3/d,不会对其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生活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措施可行。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自动分模机构、产品顶出机构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源大多数为稳态连续声源,生产期间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稳态噪声影响。噪声源源强70-90dB(A)。 项目拟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可削减15~25dB(A)。厂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废胶桶、废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布袋。 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 (略) 危废暂存间, (略)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布袋由布袋除尘器厂家维护布袋除尘器时产生,由厂家直接更换新的布袋,一并将废布袋回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蒙古一机集团 (略) 复合地板柔性自动生产线项目 |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蒙古一机集团 (略) 厂区车间 | 内蒙古一机集团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略) 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新增一套复合地板柔性自动生产线,占地面积260m2,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7%,建成后总规模为年产复合柔性地板35700m3。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称量木颗粒产生的粉尘,胶粘、混合搅拌、淋胶工序加料口废气,烘烤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称量木颗粒的工序产生粉尘量约为1.512t/a,称量木颗粒工序上方设置一台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15m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胶粘、混合搅拌、淋胶工序在加料过程(常温)中会产生极少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1t/a,胶粘、混合搅拌、淋胶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进入1根高15m排气筒P1排放。烘干工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1t/a,烘干工序的非*烷总烃经烘烤炉自带的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进入1根高15m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烘干热源为天然气,使用天然气25.2万m3/a,天然气燃烧产生SO2、NOx和颗粒物,废气经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2排放。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实地勘察,对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本次评估认为《报告表》废气源强核算准确,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以及监测计划合理可行。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排水管网收集后,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目前园区污水管网已经随园区道路铺设完成,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也已投产运行,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污水排放量约为9.6m3/d,不会对其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生活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措施可行。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自动分模机构、产品顶出机构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源大多数为稳态连续声源,生产期间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稳态噪声影响。噪声源源强70-90dB(A)。 项目拟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可削减15~25dB(A)。厂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废胶桶、废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布袋。 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 (略) 危废暂存间, (略)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布袋由布袋除尘器厂家维护布袋除尘器时产生,由厂家直接更换新的布袋,一并将废布袋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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