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欣东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山市欣东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新建项目(二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二期)
2. 建设单位: (略) (略)
3. 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 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新建项目 (略) 民众镇接源村接福路260号(东经113°28′4.83"、北纬22°35′46.667"),主要从事硅胶的生产,项目年产硅胶1600吨,二期年产硅胶5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转移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只需定期补充少量损耗水,不外排。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G1投料、密炼、开炼工序废气: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密炼、开炼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密炼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投料、密炼、开炼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仪器,放置在厂区内,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 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硅生胶、白炭黑、硅微粉、硬脂酸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主要成分为硅胶),交世中(广东) (略) 处理;(3)危险废物:硅油桶、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物、含机油抹布,收集后交由中山 (略) 转移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1月17日。
(略) (略)
2023年12月20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新建项目(二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二期)
2. 建设单位: (略) (略)
3. 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 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新建项目 (略) 民众镇接源村接福路260号(东经113°28′4.83"、北纬22°35′46.667"),主要从事硅胶的生产,项目年产硅胶1600吨,二期年产硅胶5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转移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只需定期补充少量损耗水,不外排。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G1投料、密炼、开炼工序废气: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密炼、开炼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密炼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投料、密炼、开炼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仪器,放置在厂区内,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 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硅生胶、白炭黑、硅微粉、硬脂酸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主要成分为硅胶),交世中(广东) (略) 处理;(3)危险废物:硅油桶、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物、含机油抹布,收集后交由中山 (略) 转移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1月17日。
(略) (略)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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