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晟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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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晟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略) 晟发 (略) :
  报来韶关晟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含锌废物的处理能力,缓解区域危险废物处理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同意建设韶关晟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04-02-*)。
  二、项目 (略) 晟发 (略) 。
  三、项目建设 (略)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富源工业园鹰峰东路大陂角厂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拟在现有用地范围(厂区东北面)发展备用地新增次氧化锌车间与回转窑,车间为设备与成品仓库两用,新建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以及余热回收装置。建成后年产2万吨次氧化锌,产品标准为《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YS/T1343-2019)中ZnO60标准,含铁炉渣作为固体废物外售处理。同时拟逐步更新现有项目的设备并翻新厂房,更新后现有项目的产能、工艺、原料等均保持不变。主要实施内容有:1.建设1个*类车间;2.对现有渣库4进行改建,调整其功能与布局,调整内容包括将渣库的一半改造为成品仓库,另一半新增设备区,除回转窑与细煤粉储罐以外的设备均放置于设备区;3.拆除原有临时仓库,与此同时新建1个危险废物仓库;4.将原有的原料仓库改建为危险废物仓库;5.建设1座脱硫脱硝塔与配套设施用于处置回转窑尾气;6.更新现有项目的设备并翻新厂房,更新后现有项目的产能、工艺、原料等均保持不变。
  五、项目总投资为22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采用低损耗节能设备等节能措施降低损耗。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 (略) 晟发 (略) 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批复》(乳府函〔2023〕51号)、《 (略) 晟发 (略) 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用地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晟发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晟发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晟发 (略) :
  报来韶关晟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含锌废物的处理能力,缓解区域危险废物处理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同意建设韶关晟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04-02-*)。
  二、项目 (略) 晟发 (略) 。
  三、项目建设 (略)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富源工业园鹰峰东路大陂角厂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拟在现有用地范围(厂区东北面)发展备用地新增次氧化锌车间与回转窑,车间为设备与成品仓库两用,新建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以及余热回收装置。建成后年产2万吨次氧化锌,产品标准为《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YS/T1343-2019)中ZnO60标准,含铁炉渣作为固体废物外售处理。同时拟逐步更新现有项目的设备并翻新厂房,更新后现有项目的产能、工艺、原料等均保持不变。主要实施内容有:1.建设1个*类车间;2.对现有渣库4进行改建,调整其功能与布局,调整内容包括将渣库的一半改造为成品仓库,另一半新增设备区,除回转窑与细煤粉储罐以外的设备均放置于设备区;3.拆除原有临时仓库,与此同时新建1个危险废物仓库;4.将原有的原料仓库改建为危险废物仓库;5.建设1座脱硫脱硝塔与配套设施用于处置回转窑尾气;6.更新现有项目的设备并翻新厂房,更新后现有项目的产能、工艺、原料等均保持不变。
  五、项目总投资为22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采用低损耗节能设备等节能措施降低损耗。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 (略) 晟发 (略) 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批复》(乳府函〔2023〕51号)、《 (略) 晟发 (略) 含锌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用地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晟发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晟发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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