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启迪化工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湖南启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启迪化工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启迪化工(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衡东县经济开发区永旺西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徐工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征地43.5 亩,建设厂房6000 平方米、*类仓库4122 平方米、*类仓库989 平方米、动力中心2226 平方米、质检检验楼5460 平方米,新建甘油磷酸钠原料药生产线,购置安装相关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储罐区储罐呼吸废气、合成车间有机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和*醇回收未冷凝废气)、合成车间其他废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等。项目工艺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醇冷凝回收+“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区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除好氧池外其余池体均加盖密闭。 二、做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采用分质处理排放,纯水制备机浓水和锅炉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通过厂区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综合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两级AO+两级沉淀+清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衡东县大浦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之后进入大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压滤渣、甘油磷酸钠母液、回收甘油、污水处理站污泥、质检废液、废弃物料包装袋、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本项目建设267.83m2危废暂存间,并设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储罐区围堰高度不得低于0.5m,围堰内四周墙壁需刷防腐、防渗涂层,围堰内地面需进行重点防渗,铺设2cm防渗系数不低于1.0×10—7cm/s的防渗材料,并进行地表水泥硬化,防止防渗层损坏。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储罐区物料泄漏、生产装置区装置/管道/储罐物料泄漏、危废间危废泄漏、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废水处理装置泄漏或故障导致废水超标排放、全厂各区域的火灾或爆炸次生环境事件等。项目建设500m3的事故应急池,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水泵等设施,并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启迪化工(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衡东县经济开发区永旺西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徐工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征地43.5 亩,建设厂房6000 平方米、*类仓库4122 平方米、*类仓库989 平方米、动力中心2226 平方米、质检检验楼5460 平方米,新建甘油磷酸钠原料药生产线,购置安装相关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储罐区储罐呼吸废气、合成车间有机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和*醇回收未冷凝废气)、合成车间其他废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等。项目工艺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醇冷凝回收+“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区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除好氧池外其余池体均加盖密闭。 二、做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采用分质处理排放,纯水制备机浓水和锅炉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通过厂区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综合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两级AO+两级沉淀+清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衡东县大浦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之后进入大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压滤渣、甘油磷酸钠母液、回收甘油、污水处理站污泥、质检废液、废弃物料包装袋、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本项目建设267.83m2危废暂存间,并设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储罐区围堰高度不得低于0.5m,围堰内四周墙壁需刷防腐、防渗涂层,围堰内地面需进行重点防渗,铺设2cm防渗系数不低于1.0×10—7cm/s的防渗材料,并进行地表水泥硬化,防止防渗层损坏。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储罐区物料泄漏、生产装置区装置/管道/储罐物料泄漏、危废间危废泄漏、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废水处理装置泄漏或故障导致废水超标排放、全厂各区域的火灾或爆炸次生环境事件等。项目建设500m3的事故应急池,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水泵等设施,并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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