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第四幼儿园食堂监督投诉制度
广昌县第四幼儿园食堂监督投诉制度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967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0
广昌县第四幼儿园食堂监督投诉制度
为提高本园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全园师幼员工安全卫生用餐,接受社会及广大幼儿家长监督,特制定食堂受理办法: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营养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二、本园食堂设立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三、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四、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其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如果接到师生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967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0
广昌县第四幼儿园食堂监督投诉制度
为提高本园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全园师幼员工安全卫生用餐,接受社会及广大幼儿家长监督,特制定食堂受理办法: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营养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二、本园食堂设立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三、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四、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其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如果接到师生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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