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仓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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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仓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仓储提升项目

(略) 歙县徽城镇南源口村

黄山徽投新安 (略)

黄山 (略)

项目用地面积约25071平方米,项目地块内已建有2栋仓库,1栋办公楼、1栋值班室等,本次新增建筑面积约1740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本次设计存药量不超过20000kg,总存药量不超过40000kg。项目总投资 340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废气:项目仓库仅用于储存,不进行任何烟花爆竹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储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仓库储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车辆尾气和进厂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车路线通常,车辆从出、入口到达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较短,汽车尾气排放较少。同时厂区内部道路为敞开式,环境气流通性较好,且厂区内绿化较好,大气污染物扩散稀释速度快,因此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部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项目厂区道路以水泥路面为主,且运输车辆进出车次数量不大,烟花爆竹仓库场地四周设置绿化带,因此,项目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车辆进厂道路及时清扫,以降低道路地面扬尘。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排放废水总量为124.1t/a,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4t/d)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爆竹装卸全部为人力搬卸,不使用动力设备。因此,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场行驶噪声,进出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它与车速、车况、路况等因素有关。项目要求进出场区的车速一般不大于5km/h,并禁止鸣喇叭,且库区周围设置有 4.0m 高围墙,噪声源强不大,产生周期短。

运营期东侧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固废收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外运处理。

过期、残损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过期、残损烟花爆竹遵循及时发现及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设置一个500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消防应急废水等。

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演练。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厂房内已配备灭火器、严禁明火。

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仓储提升项目

(略) 歙县徽城镇南源口村

黄山徽投新安 (略)

黄山 (略)

项目用地面积约25071平方米,项目地块内已建有2栋仓库,1栋办公楼、1栋值班室等,本次新增建筑面积约1740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本次设计存药量不超过20000kg,总存药量不超过40000kg。项目总投资 340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废气:项目仓库仅用于储存,不进行任何烟花爆竹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储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仓库储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车辆尾气和进厂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车路线通常,车辆从出、入口到达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较短,汽车尾气排放较少。同时厂区内部道路为敞开式,环境气流通性较好,且厂区内绿化较好,大气污染物扩散稀释速度快,因此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部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项目厂区道路以水泥路面为主,且运输车辆进出车次数量不大,烟花爆竹仓库场地四周设置绿化带,因此,项目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车辆进厂道路及时清扫,以降低道路地面扬尘。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排放废水总量为124.1t/a,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4t/d)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爆竹装卸全部为人力搬卸,不使用动力设备。因此,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场行驶噪声,进出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它与车速、车况、路况等因素有关。项目要求进出场区的车速一般不大于5km/h,并禁止鸣喇叭,且库区周围设置有 4.0m 高围墙,噪声源强不大,产生周期短。

运营期东侧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固废收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外运处理。

过期、残损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过期、残损烟花爆竹遵循及时发现及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设置一个500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消防应急废水等。

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演练。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厂房内已配备灭火器、严禁明火。

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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