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建设地点: (略) 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98号
建设内容:宁波 (略) 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98号,企业拟投资4000万元,利用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98号厂区的三号车间(隔音三部),建筑面积35000m2,实施“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3月竣工,本次验收范围为宁波 (略) 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指标参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九塘江。
⑵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为顶棚生产线废气G1(包含滚胶及模压成型废气G1-1、喷胶复合及包边废气G1-2),下地毯、侧饰板、轮罩、衣帽架生产线废气G2,前后备胎盖生产线废气G3(包含蜂窝纸芯定型废气G3-1、发泡剂喷射、模压发泡及脱模废气G3-2、喷胶复合包边及负压烘干废气G3-3),内前围生产线废气G4(包含吸塑成型废气G4-1、注压发泡成型废气G4-2),外前围、车头盖废气G5,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和颗粒物。
顶棚生产线废气G1、下地毯、侧饰板、轮罩、衣帽架生产线废气G2经汇总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59);蜂窝纸芯定型废气G3-1经出料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60);发泡剂喷射、模压发泡及脱模废气G3-2、喷胶复合包边及负压烘干废气G3-3收集后汇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61);吸塑成型废气G4-1、注压发泡成型废气G4-2、外前围、车头盖废气G5收集后汇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62)。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为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0~85dB(A)之间。厂界噪声经采取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次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滚胶废胶水、废面料边角料、喷胶废胶渣、废空桶、水切割废水过滤滤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袋、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洗模水。其中滚胶废胶水、喷胶废胶渣、废空桶、废活性 (略) 北仑 (略) 安全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浙江 (略) 安全处置,废油桶、含油抹布委托宁波 (略) 安全处置,废洗模水委托宁波 (略) 安全处置。废面料边角料、水切割废水过滤铝渣、废包装袋委托宁波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经现场调查,企业建有危废仓库,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侧,面积约300m2,仓库外贴有危废仓库标识、周知卡,地面已作硬化处理,并设置有导流沟,各种危废分类存放。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措施。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20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建设地点: (略) 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98号
建设内容:宁波 (略) 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98号,企业拟投资4000万元,利用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98号厂区的三号车间(隔音三部),建筑面积35000m2,实施“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3月竣工,本次验收范围为宁波 (略) 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件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指标参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九塘江。
⑵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为顶棚生产线废气G1(包含滚胶及模压成型废气G1-1、喷胶复合及包边废气G1-2),下地毯、侧饰板、轮罩、衣帽架生产线废气G2,前后备胎盖生产线废气G3(包含蜂窝纸芯定型废气G3-1、发泡剂喷射、模压发泡及脱模废气G3-2、喷胶复合包边及负压烘干废气G3-3),内前围生产线废气G4(包含吸塑成型废气G4-1、注压发泡成型废气G4-2),外前围、车头盖废气G5,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和颗粒物。
顶棚生产线废气G1、下地毯、侧饰板、轮罩、衣帽架生产线废气G2经汇总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59);蜂窝纸芯定型废气G3-1经出料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60);发泡剂喷射、模压发泡及脱模废气G3-2、喷胶复合包边及负压烘干废气G3-3收集后汇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61);吸塑成型废气G4-1、注压发泡成型废气G4-2、外前围、车头盖废气G5收集后汇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62)。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为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0~85dB(A)之间。厂界噪声经采取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次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滚胶废胶水、废面料边角料、喷胶废胶渣、废空桶、水切割废水过滤滤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袋、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洗模水。其中滚胶废胶水、喷胶废胶渣、废空桶、废活性 (略) 北仑 (略) 安全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浙江 (略) 安全处置,废油桶、含油抹布委托宁波 (略) 安全处置,废洗模水委托宁波 (略) 安全处置。废面料边角料、水切割废水过滤铝渣、废包装袋委托宁波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经现场调查,企业建有危废仓库,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侧,面积约300m2,仓库外贴有危废仓库标识、周知卡,地面已作硬化处理,并设置有导流沟,各种危废分类存放。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措施。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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