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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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34号

(略) 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编码:2208-*-04-0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A)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集成电路片区,建设1座集成电路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厂外工程、厂内工程,厂内工程包含:新建办公楼、1#预处理车间、2#深度处理车间、门卫室及配套工程等,厂外工程包含厂外污水收集管网(综合管廊)和尾水排放管。污水处理厂共收集含氟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含氨废水、含氰废水、焦铜废水、酸铜废水、化学镍废水、电镀镍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砷废水共计12种生产废水。本项目接纳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集成电路产业片区(A/B/C)内各工业企业排放的分类分质废水,上游企业12种生产废水通过专用管道运送至集成电路污水处理厂进行分类分质预处理,再经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放管排放至小沙河。项目总投资18966.49万元,环保投资1822万元,占总投资的9.61%。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拟采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尽量避免跑、冒、滴、漏,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和隔油沉淀池等处理设施。

运营期间,收集到的12种生产废水先经各自的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预处理后的酸铜废水、化学镍废水、电镀镍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和含砷废水进入重金属综合废水调节池,均质化后经过强化水解+两级AO+MBR联合处理,再经芬顿氧化后排入反硝化滤池。预处理后的含氟废水、焦铜废水、含氰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及含氨废水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均质化后经过另一套强化水解+两级AO+MBR联合处理后排入反硝化滤池与含重金属综合废水混合。混合后的废水经过反硝化滤池+BAF生物滤池处理,再经过滤布滤池和紫外线消毒后达标排放至小沙河。SS、COD、氨氮、总氮、总磷、LAS、石油类7个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其余14个因子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镍4种一类污染物在各自的预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在化学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电镀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含砷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分别安装流量自动监测系统,重金属综合废水调节池出口和综合废水调节池安装流量、COD、氨氮自动监测系统,在总排放口安装流量、pH值、水温、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粉尘的污染;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处理;采用桩基础的施工场地内实行全封闭和硬地坪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等。

运营期间,收集到的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强化水解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产生的臭气采取碱液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收集到的含氰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氰废气采取氢氧化钠+H2O2碱性洗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收集到的含氨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氨废气采取硫酸吸收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并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管理,高噪声施工机械一般应安置于场地中心处,降低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的隔声围墙或设置人工隔声屏障。

运营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室内,同时采取建筑隔声、减振、消声等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方,在场内临时堆存后,用于回填处置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间,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与污泥堆放场,分类、分区堆放,含铜污泥、含镍污泥、含锌污泥、含铬污泥、含砷污泥等污泥和废MBR膜、废碳滤材料、反渗透膜、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生物除臭污泥、试剂包装容器、实验室废液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氟污泥、生化污泥、综合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别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后,再进一步确定管理方式。一般包装材料和粗硫酸铵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功能将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各类废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各类废水处理系统单元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加药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综合管廊、进水泵房、MBR泵房、实验室、污泥泵房、污泥脱水间、污泥外运间、消防废水池等。项目一般防渗区包括机修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3座,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完善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检查监督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效果,降低地下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设施和措施,对污水处理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在药剂储存区加药区设置围堰,设置7座事故应急池,包括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276.66 m3、含砷废水事故应急池42.56 m3、化学镍废水事故应急池51.07m3、电镀镍废水事故应急池127.68 m3、含铬废水事故应急池90.44 m3、其他废水事故应急池34.05 m3、备用废水事故应急池44.69 m3各1座,总有效容积667.15 m3,设置1座有效容积286m3消防废水池。综合管廊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管廊内安装钢结构支柱支架,支架分两层,将管道架空布置,实现管网可视化,管廊内部预留检修通道并安装监控摄像,管廊内各类废水管进口均设总阀门,在管廊起点(邻污水处理厂)与管廊200m处分别设置集水井并配套污水泵,建立综合管廊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将施工活动布置在预留用地范围内,优先建设挡土墙,设置截洪沟、排水沟,在雨水汇集处设沉淀池,将雨水安全导入沟渠内;对开挖后的边坡及时完善护坡、堡坎等防护措施;堆放临时渣料时,可设置临时挡板,将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严格执行绿化及自然生态布局结构规划,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量。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编码:2208-*-04-0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A)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集成电路片区,建设1座集成电路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厂外工程、厂内工程,厂内工程包含:新建办公楼、1#预处理车间、2#深度处理车间、门卫室及配套工程等,厂外工程包含厂外污水收集管网(综合管廊)和尾水排放管。污水处理厂共收集含氟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含氨废水、含氰废水、焦铜废水、酸铜废水、化学镍废水、电镀镍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砷废水共计12种生产废水。本项目接纳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集成电路产业片区(A/B/C)内各工业企业排放的分类分质废水,上游企业12种生产废水通过专用管道运送至集成电路污水处理厂进行分类分质预处理,再经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放管排放至小沙河。项目总投资18966.49万元,环保投资1822万元,占总投资的9.61%。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拟采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尽量避免跑、冒、滴、漏,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和隔油沉淀池等处理设施。

运营期间,收集到的12种生产废水先经各自的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预处理后的酸铜废水、化学镍废水、电镀镍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和含砷废水进入重金属综合废水调节池,均质化后经过强化水解+两级AO+MBR联合处理,再经芬顿氧化后排入反硝化滤池。预处理后的含氟废水、焦铜废水、含氰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及含氨废水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均质化后经过另一套强化水解+两级AO+MBR联合处理后排入反硝化滤池与含重金属综合废水混合。混合后的废水经过反硝化滤池+BAF生物滤池处理,再经过滤布滤池和紫外线消毒后达标排放至小沙河。SS、COD、氨氮、总氮、总磷、LAS、石油类7个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其余14个因子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镍4种一类污染物在各自的预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在化学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电镀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含砷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分别安装流量自动监测系统,重金属综合废水调节池出口和综合废水调节池安装流量、COD、氨氮自动监测系统,在总排放口安装流量、pH值、水温、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粉尘的污染;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处理;采用桩基础的施工场地内实行全封闭和硬地坪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等。

运营期间,收集到的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强化水解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产生的臭气采取碱液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收集到的含氰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氰废气采取氢氧化钠+H2O2碱性洗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收集到的含氨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氨废气采取硫酸吸收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并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管理,高噪声施工机械一般应安置于场地中心处,降低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的隔声围墙或设置人工隔声屏障。

运营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室内,同时采取建筑隔声、减振、消声等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方,在场内临时堆存后,用于回填处置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间,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与污泥堆放场,分类、分区堆放,含铜污泥、含镍污泥、含锌污泥、含铬污泥、含砷污泥等污泥和废MBR膜、废碳滤材料、反渗透膜、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生物除臭污泥、试剂包装容器、实验室废液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氟污泥、生化污泥、综合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别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后,再进一步确定管理方式。一般包装材料和粗硫酸铵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功能将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各类废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各类废水处理系统单元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加药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综合管廊、进水泵房、MBR泵房、实验室、污泥泵房、污泥脱水间、污泥外运间、消防废水池等。项目一般防渗区包括机修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3座,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完善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检查监督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效果,降低地下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设施和措施,对污水处理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在药剂储存区加药区设置围堰,设置7座事故应急池,包括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276.66 m3、含砷废水事故应急池42.56 m3、化学镍废水事故应急池51.07m3、电镀镍废水事故应急池127.68 m3、含铬废水事故应急池90.44 m3、其他废水事故应急池34.05 m3、备用废水事故应急池44.69 m3各1座,总有效容积667.15 m3,设置1座有效容积286m3消防废水池。综合管廊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管廊内安装钢结构支柱支架,支架分两层,将管道架空布置,实现管网可视化,管廊内部预留检修通道并安装监控摄像,管廊内各类废水管进口均设总阀门,在管廊起点(邻污水处理厂)与管廊200m处分别设置集水井并配套污水泵,建立综合管廊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将施工活动布置在预留用地范围内,优先建设挡土墙,设置截洪沟、排水沟,在雨水汇集处设沉淀池,将雨水安全导入沟渠内;对开挖后的边坡及时完善护坡、堡坎等防护措施;堆放临时渣料时,可设置临时挡板,将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严格执行绿化及自然生态布局结构规划,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量。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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