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雨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银川市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雨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261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局《关 (略) 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雨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四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99号)文件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 (略) 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雨水管道工程(项目代码: 2305-*-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西夏区文萃北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段雨水管道工程、管线迁改、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机非隔离栏杆拆除及新建工程等。

(一)管道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主管道位于文萃北街路西机动车道,副管道位于路东机动车道,管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雨水主管道采用180°混凝土基础,雨水口连接管采用180°砂石基础。雨水主管道管径d1500、d1800,管长分别为670米、485米。对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段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清淤。

(二)改迁工程

主要改迁内容有通讯弱电管线改迁、给水管道改迁、电力管线保护、供热管道改迁等内容。

(三)道路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66厘米机动车道拆除及恢复、4厘米沥青砼机动车道铣刨及罩面、24厘米人行道拆除及恢复、花岗岩道牙拆除及恢复、机非隔离栏杆拆除及新建、沥青路面裂缝处理(乳化沥青)、换填天然砂砾、施划标线等其他附属工程。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4建设完成。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626.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1.99万元、其他费用217.91万元、预备费76.50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结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四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99号)文件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 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银审服(批)发〔2023〕261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局《关 (略) 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雨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四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99号)文件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 (略) 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雨水管道工程(项目代码: 2305-*-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西夏区文萃北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段雨水管道工程、管线迁改、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机非隔离栏杆拆除及新建工程等。

(一)管道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主管道位于文萃北街路西机动车道,副管道位于路东机动车道,管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雨水主管道采用180°混凝土基础,雨水口连接管采用180°砂石基础。雨水主管道管径d1500、d1800,管长分别为670米、485米。对文萃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段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清淤。

(二)改迁工程

主要改迁内容有通讯弱电管线改迁、给水管道改迁、电力管线保护、供热管道改迁等内容。

(三)道路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66厘米机动车道拆除及恢复、4厘米沥青砼机动车道铣刨及罩面、24厘米人行道拆除及恢复、花岗岩道牙拆除及恢复、机非隔离栏杆拆除及新建、沥青路面裂缝处理(乳化沥青)、换填天然砂砾、施划标线等其他附属工程。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4建设完成。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626.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1.99万元、其他费用217.91万元、预备费76.50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结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四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99号)文件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 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