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263号
(略) 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银川南线快速通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交函发(2023) 365号)收悉。根 (略) 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3〕9号)、 (略)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8月12日 第18次)相关精神,经咨询论证,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银川南线快速通道项目(项目代码:2303-*-18-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南部,途经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具体用地规模以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线起点 (略) 道305与国道109线交叉口,终点与公铁物 (略) 政道路连接,路线全长约24.61千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千米/时,共设置桥梁 321.2米/7座,其中中桥 285.16米/5座,小桥36.04米/2座,分离式交叉4处,通道桥1处,涵洞共设置67道。
连接线起点位于 (略) 道305与主线交叉口, (略) 道305与国道110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0.735千米,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时,共设置桥梁 54.4米/1座, 其中中桥54.4米/1座,分离式交叉 1 处,涵洞共设置16道。
三、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于2024年初开工,工期2年。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在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投资估算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466.44万元、专项费用2349.11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4329.63万元,其他费用4881.51万元、预备费4957.26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中央补 (略) 财政配套,按 (略) 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3〕9号)、 (略)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8月12日 第18次)相关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估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银审服(批)发〔2023〕263号
(略) 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银川南线快速通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交函发(2023) 365号)收悉。根 (略) 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3〕9号)、 (略)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8月12日 第18次)相关精神,经咨询论证,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银川南线快速通道项目(项目代码:2303-*-18-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南部,途经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具体用地规模以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线起点 (略) 道305与国道109线交叉口,终点与公铁物 (略) 政道路连接,路线全长约24.61千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千米/时,共设置桥梁 321.2米/7座,其中中桥 285.16米/5座,小桥36.04米/2座,分离式交叉4处,通道桥1处,涵洞共设置67道。
连接线起点位于 (略) 道305与主线交叉口, (略) 道305与国道110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0.735千米,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时,共设置桥梁 54.4米/1座, 其中中桥54.4米/1座,分离式交叉 1 处,涵洞共设置16道。
三、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于2024年初开工,工期2年。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在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投资估算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466.44万元、专项费用2349.11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4329.63万元,其他费用4881.51万元、预备费4957.26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中央补 (略) 财政配套,按 (略) 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3〕9号)、 (略)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8月12日 第18次)相关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估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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