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春规划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林永春规划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 林永春 于 2023年12月13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 石帆街道 朴湖三村 补办 2 间(幢) 局部6 层,底层层高≤ 4.18 m,建筑总高度≤ 19.80 m,占地面积 92.50 m2,建筑面积 569.66 m2(其中顶层 57.25 m2在 北 首,挑楼 m2在 南北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林永川拼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石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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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
申请人 林永春 于 2023年12月13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 石帆街道 朴湖三村 补办 2 间(幢) 局部6 层,底层层高≤ 4.18 m,建筑总高度≤ 19.80 m,占地面积 92.50 m2,建筑面积 569.66 m2(其中顶层 57.25 m2在 北 首,挑楼 m2在 南北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林永川拼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石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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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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