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朝阳大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由农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本次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该地块原为抱丰村集体农用地,1992年租赁给渭南 (略) 华夏食品厂,2012年该厂拆除并开工建设朝阳大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2017年安置小区基本建成。2010年5月21日, (略) 老城 (略) (略) 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东入口区域综合改造安置小区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渭规地字第[2010]15号),规划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周边企业对本调查地块造成迁移污染影响较小。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

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3 总结论

调查结论: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质量要求,可按规划开发利用。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附件1: 朝阳大街土调报告(盖章) .pdf 34.6 MB , 下载次数1
, (略) ,渭南

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由农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本次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该地块原为抱丰村集体农用地,1992年租赁给渭南 (略) 华夏食品厂,2012年该厂拆除并开工建设朝阳大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2017年安置小区基本建成。2010年5月21日, (略) 老城 (略) (略) 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东入口区域综合改造安置小区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渭规地字第[2010]15号),规划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周边企业对本调查地块造成迁移污染影响较小。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

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3 总结论

调查结论: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质量要求,可按规划开发利用。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附件1: 朝阳大街土调报告(盖章) .pdf 34.6 MB , 下载次数1
, (略) ,渭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