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骏博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及专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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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骏博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及专家意见公示

吴忠市骏博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及专家意见公示
时间:2023-12-20 访问量:1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18日, (略)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于2019年1月委托宁夏特 (略) 编制完成《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31日取得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 吴金环审[2019]1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项目设计建设3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30万吨t;实际建成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20万吨t,剩余1条生产线不再建设。本次验收仅针对建成的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2个筒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用1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2条磨粉生产工段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上料系统设置封闭的运输皮带,生产工序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内,厂区设置有雾炮车降尘。经验收监测:①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51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②磨粉工段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7.09mg/m3、*大排放速率为0.05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设置旱厕,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给料机、磨粉机、选粉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3~54dB(A),夜间噪声值为46~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18日, (略)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于2019年1月委托宁夏特 (略) 编制完成《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31日取得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 吴金环审[2019]1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项目设计建设3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30万吨t;实际建成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20万吨t,剩余1条生产线不再建设。本次验收仅针对建成的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2个筒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用1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2条磨粉生产工段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上料系统设置封闭的运输皮带,生产工序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内,厂区设置有雾炮车降尘。经验收监测:①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51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②磨粉工段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7.09mg/m3、*大排放速率为0.05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设置旱厕,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给料机、磨粉机、选粉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3~54dB(A),夜间噪声值为46~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吴忠市骏博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及专家意见公示
时间:2023-12-20 访问量:1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18日, (略)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于2019年1月委托宁夏特 (略) 编制完成《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31日取得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 吴金环审[2019]1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项目设计建设3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30万吨t;实际建成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20万吨t,剩余1条生产线不再建设。本次验收仅针对建成的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2个筒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用1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2条磨粉生产工段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上料系统设置封闭的运输皮带,生产工序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内,厂区设置有雾炮车降尘。经验收监测:①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51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②磨粉工段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7.09mg/m3、*大排放速率为0.05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设置旱厕,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给料机、磨粉机、选粉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3~54dB(A),夜间噪声值为46~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18日, (略)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于2019年1月委托宁夏特 (略) 编制完成《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31日取得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 吴金环审[2019]1号《 (略) (略) 年产3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项目设计建设3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30万吨t;实际建成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灰石粉20万吨t,剩余1条生产线不再建设。本次验收仅针对建成的2条脱硫石灰石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2个筒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用1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2条磨粉生产工段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上料系统设置封闭的运输皮带,生产工序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内,厂区设置有雾炮车降尘。经验收监测:①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51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②磨粉工段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7.09mg/m3、*大排放速率为0.05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设置旱厕,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给料机、磨粉机、选粉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3~54dB(A),夜间噪声值为46~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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