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批局2023年12月1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高新区审批局2023年12月1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 (略) 《油品检测实验室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 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油品检测实验室项目

(略) 锦绣街677号火炬产业园2号通用厂房2-06

河北 (略)

河北十环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火炬产业园 2 号通用厂房 2-06, (略) 房产管理局为其出具的房权证(证号:第 U* 号),本项目租用房屋为非住宅用房。项目东 (略) ,南 (略) 。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 120m 处的尚北岚庭小区。项目建设符合要求,选址合理。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检测项目80余项,服务范围包括油品化工、能源等各类指标的检测,购置相关检测实验仪器设备 70 余台(套)。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样品前处理、试剂配制及样品检测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酸雾及挥发性有机气体。本项目实验室共配备 7 个通风橱,这些过程都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出。项目煤样品前处理及样品检测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煤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废气进入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实验过程用到的主要药剂为盐酸、硫酸、*醇以及苯、*苯、二*苯等有机药剂,根据药剂用量,本项目产生的酸雾以氯化氢计,*醇、*酮等挥发性有机气体均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用水及仪器清洗水。外排废水产生量为 75.12m3/a,经第三遍及之后的洗瓶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 (略) 鲁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实验室风机(2 台)、制样粉碎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设备,噪声值约为70~75dB(A)。本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昼间厂界噪声可降至 60dB(A)以下,四周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未沾染药品),产生量为 0.01t/a、煤质检测剩余煤渣约 3t/a,全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油品检测剩余的未使用的样品,自行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总量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颗粒物:0t/a、VOCS(以非*烷总烃计):0.161t/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 (略) 《油品检测实验室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 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油品检测实验室项目

(略) 锦绣街677号火炬产业园2号通用厂房2-06

河北 (略)

河北十环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火炬产业园 2 号通用厂房 2-06, (略) 房产管理局为其出具的房权证(证号:第 U* 号),本项目租用房屋为非住宅用房。项目东 (略) ,南 (略) 。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 120m 处的尚北岚庭小区。项目建设符合要求,选址合理。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检测项目80余项,服务范围包括油品化工、能源等各类指标的检测,购置相关检测实验仪器设备 70 余台(套)。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样品前处理、试剂配制及样品检测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酸雾及挥发性有机气体。本项目实验室共配备 7 个通风橱,这些过程都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出。项目煤样品前处理及样品检测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煤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废气进入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实验过程用到的主要药剂为盐酸、硫酸、*醇以及苯、*苯、二*苯等有机药剂,根据药剂用量,本项目产生的酸雾以氯化氢计,*醇、*酮等挥发性有机气体均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用水及仪器清洗水。外排废水产生量为 75.12m3/a,经第三遍及之后的洗瓶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 (略) 鲁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实验室风机(2 台)、制样粉碎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设备,噪声值约为70~75dB(A)。本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昼间厂界噪声可降至 60dB(A)以下,四周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未沾染药品),产生量为 0.01t/a、煤质检测剩余煤渣约 3t/a,全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油品检测剩余的未使用的样品,自行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总量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颗粒物:0t/a、VOCS(以非*烷总烃计):0.161t/a。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