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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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 (略) 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略) 潞州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未收到公众建议和意见。现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德化门西街19号)

联系电话:0355-*传真:03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 (略) 潞州区,道路东起天晚集南路,沿线上跨黑水河平交威远门路、华丰南路、西环路后,西至经二十三路

(略) 政管理中心

山西 (略)

本项目东起天晚集南路,沿线上跨黑水河平交威远门路、华丰南路、西环路后,西至经二十三路,全长约2.398km。

一、施工期:1.大力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拆迁、场地清理、路基、挖方和填方产生的扬尘,实施建筑施工场地全过程污染控制,确保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减少施工机械待机时间,施工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并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废气;不现场拌合沥青,加强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沥青摊铺时间,避免沥青重复加热,减少沥青烟的排放。
2.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将含泥沙的雨水、设备冲洗水经沉沙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清洗车辆、道路洒水等;桥梁基础工程产生的泥渣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禁止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随意排入地表水体;在灌注桩施工工程中严禁加入有害的化学物质,防止钻进时钻进液漏失进入地下含水层;承台基础采用拉森钢板桩和钢套箱两种方式进行围护,确保下部结构干作业施工,跨河桥梁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远离水体;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开挖雨水沟对雨水径流进行收集,通过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用水、附近的绿化用水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防止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流;施工现场不得进行设备维修,更不得外排施工废水。

3.大力降低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养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采用封闭施工,对噪声进行监督管理。

4.认真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清运站;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钻渣和少量泥浆经沉淀池处理后运至当地区指定地点处置;不设弃土场、取土场,弃土方同建筑垃圾一 (略) 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临时占地工程应在施工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切实做好非施工区的保护工作,不得越界施工,不得破坏除道路行道树以及道路红线外以外区域的现状植被;加强植物保护;强化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定期修剪周围绿化植物、喷洒生长除虫剂,保持绿化美观;控制高排污类车型的上路时间和通行数量,严禁有泄漏货物或超载的车辆上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加强道路管理,保持道路畅通;道路定时清扫,洒水降尘。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 (略) 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略) 潞州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未收到公众建议和意见。现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德化门西街19号)

联系电话:0355-*传真:03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德化门街西延(天晚集南路-经二十三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 (略) 潞州区,道路东起天晚集南路,沿线上跨黑水河平交威远门路、华丰南路、西环路后,西至经二十三路

(略) 政管理中心

山西 (略)

本项目东起天晚集南路,沿线上跨黑水河平交威远门路、华丰南路、西环路后,西至经二十三路,全长约2.398km。

一、施工期:1.大力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拆迁、场地清理、路基、挖方和填方产生的扬尘,实施建筑施工场地全过程污染控制,确保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减少施工机械待机时间,施工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并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废气;不现场拌合沥青,加强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沥青摊铺时间,避免沥青重复加热,减少沥青烟的排放。
2.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将含泥沙的雨水、设备冲洗水经沉沙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清洗车辆、道路洒水等;桥梁基础工程产生的泥渣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禁止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随意排入地表水体;在灌注桩施工工程中严禁加入有害的化学物质,防止钻进时钻进液漏失进入地下含水层;承台基础采用拉森钢板桩和钢套箱两种方式进行围护,确保下部结构干作业施工,跨河桥梁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远离水体;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开挖雨水沟对雨水径流进行收集,通过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用水、附近的绿化用水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防止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流;施工现场不得进行设备维修,更不得外排施工废水。

3.大力降低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养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采用封闭施工,对噪声进行监督管理。

4.认真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清运站;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钻渣和少量泥浆经沉淀池处理后运至当地区指定地点处置;不设弃土场、取土场,弃土方同建筑垃圾一 (略) 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临时占地工程应在施工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切实做好非施工区的保护工作,不得越界施工,不得破坏除道路行道树以及道路红线外以外区域的现状植被;加强植物保护;强化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定期修剪周围绿化植物、喷洒生长除虫剂,保持绿化美观;控制高排污类车型的上路时间和通行数量,严禁有泄漏货物或超载的车辆上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加强道路管理,保持道路畅通;道路定时清扫,洒水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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