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钬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省钬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钬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钬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 (略) (略) | (略) 清山 (略) | 总占地面积1000m2,租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锅炉房1座,新上2台10t/h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均为园区内部工业企业供应蒸汽用于生产用热,年最大供热能力为供应蒸汽*t,同时新建燃料棚及灰渣库。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2台生物质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装卸、储存燃料和灰渣过程中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淋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部分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剩余部分锅炉排污水和锅炉软化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均由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协议指标后经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沉淀下的泥浆和建筑垃圾一起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生物质炉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卖做农肥;废树脂和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厂家进行处理。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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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钬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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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钬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 (略) (略) | (略) 清山 (略) | 总占地面积1000m2,租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锅炉房1座,新上2台10t/h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均为园区内部工业企业供应蒸汽用于生产用热,年最大供热能力为供应蒸汽*t,同时新建燃料棚及灰渣库。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2台生物质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装卸、储存燃料和灰渣过程中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淋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部分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剩余部分锅炉排污水和锅炉软化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均由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协议指标后经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沉淀下的泥浆和建筑垃圾一起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生物质炉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卖做农肥;废树脂和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厂家进行处理。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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