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公示
丘北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公示
为确保我县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和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如下:
一、三个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1.县人民政府为丘北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人:付腾吉 县委常委、副县长
职 责:统筹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2.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职 责: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保障、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确保当地居民饮水需要和社会稳定。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1.县水务局为丘北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行业监管责任主体。
责任人:杨雪梅 丘北县水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
管理的行业监管责任主体。
责任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责任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由各乡(镇)在村委会或村小组进行公示)。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管理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送检、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二、三项制度
(一)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由各乡(镇)在村委会或村小组进行公示。
(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丘北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三)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取水费。
附件:丘北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公示表
丘北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0日
为确保我县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和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如下:
一、三个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1.县人民政府为丘北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人:付腾吉 县委常委、副县长
职 责:统筹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2.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职 责: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保障、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确保当地居民饮水需要和社会稳定。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1.县水务局为丘北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行业监管责任主体。
责任人:杨雪梅 丘北县水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
管理的行业监管责任主体。
责任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责任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由各乡(镇)在村委会或村小组进行公示)。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管理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送检、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二、三项制度
(一)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由各乡(镇)在村委会或村小组进行公示。
(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丘北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三)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取水费。
附件:丘北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公示表
丘北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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