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科技公园提升改造及地下公益停车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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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科技公园提升改造及地下公益停车场工程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名称:
新安街道科技公园提升改造及地下公益停车场工程
建设位置:
高浪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备注
工程名称
幢数
层数
(米)
(米)
(米)
(平方米)
8
风井A
5.58
1.52
2.51
风井B
3.02
1.62
2.52
5
125.43
94.92
.4.22
5930
地下室
1
79

楼梯D-LT2/3/4
3
8.14
3.23
3.38
合计
6022
6
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92
总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5930
总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92
3、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5930
91
5、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说明
(略) 行政审纸
2023年12月19日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新昊区人民成弃新安侧道办事处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新安侧道科技公四提升改造及地下公益停车场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位置
高流路与菱螺大通交义口西南侧
核字第*

建设规模
6022平方米
遣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境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月代码为:2020-320m14-78-01-*
?
遵守事项
发证机关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2023年2月9日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名称:
新安街道科技公园提升改造及地下公益停车场工程
建设位置:
高浪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备注
工程名称
幢数
层数
(米)
(米)
(米)
(平方米)
8
风井A
5.58
1.52
2.51
风井B
3.02
1.62
2.52
5
125.43
94.92
.4.22
5930
地下室
1
79

楼梯D-LT2/3/4
3
8.14
3.23
3.38
合计
6022
6
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92
总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5930
总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92
3、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5930
91
5、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说明
(略) 行政审纸
2023年12月19日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新昊区人民成弃新安侧道办事处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新安侧道科技公四提升改造及地下公益停车场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位置
高流路与菱螺大通交义口西南侧
核字第*

建设规模
6022平方米
遣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境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月代码为:2020-320m14-78-01-*
?
遵守事项
发证机关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2023年2月9日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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