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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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一期


关于襄垣县绿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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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襄垣县绿丰 (略) 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侯堡镇西回辕村南500m处荒沟

建设单位:襄垣县绿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天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垣县绿丰 (略) 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 (略) 襄垣县侯堡镇西回辕村南500m处荒沟,占地面积约为9.2hm2,核算总库容为87.3万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排水工程、填充工程、复垦工程以及管理站、洗车平台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2023年6月30日,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襄垣县绿丰 (略) 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6-*-89-0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场地出入口附近设洗车平台,安排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车辆采用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慢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同时增加洒水频次,减少起尘;填充作业时分区、分块、逐日覆土,定期洒水、及时压实。确保场界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与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共同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场区按要求设置截水沟、排水涵洞、消力池等,确保雨水通过截水沟及消力池排出场外。按照Ⅱ类场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挡墙、截排水沟等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及少量建筑垃圾,用于工程场地的平整,废弃钢筋回收利用。场地剥离的表土暂存后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完成后拆除管理站,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认真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临时土石方加盖篷布;边坡植被恢复采取灌草结合方式,填埋区顶部恢复为农田,做到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同时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要求的生态保护措施。

(六)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建设,采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混填技术,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入场填充物需进行成分分析,应满足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对已建设完成的前期基础工程进行核查,确保已建工程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拦挡、防渗等工程建设,设立警示标志牌,加强巡视,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演练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3年7月2日在为长治日报社网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7月11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公示,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在2023年7月11日和7月18日在《上党晚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3日在项目周边的西回辕村、常沟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7月29日通过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关于襄垣县绿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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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襄垣县绿丰 (略) 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侯堡镇西回辕村南500m处荒沟

建设单位:襄垣县绿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天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垣县绿丰 (略) 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 (略) 襄垣县侯堡镇西回辕村南500m处荒沟,占地面积约为9.2hm2,核算总库容为87.3万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排水工程、填充工程、复垦工程以及管理站、洗车平台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2023年6月30日,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襄垣县绿丰 (略) 固废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一期)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6-*-89-0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场地出入口附近设洗车平台,安排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车辆采用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慢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同时增加洒水频次,减少起尘;填充作业时分区、分块、逐日覆土,定期洒水、及时压实。确保场界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与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共同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场区按要求设置截水沟、排水涵洞、消力池等,确保雨水通过截水沟及消力池排出场外。按照Ⅱ类场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挡墙、截排水沟等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及少量建筑垃圾,用于工程场地的平整,废弃钢筋回收利用。场地剥离的表土暂存后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完成后拆除管理站,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认真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临时土石方加盖篷布;边坡植被恢复采取灌草结合方式,填埋区顶部恢复为农田,做到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同时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要求的生态保护措施。

(六)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建设,采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混填技术,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入场填充物需进行成分分析,应满足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对已建设完成的前期基础工程进行核查,确保已建工程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拦挡、防渗等工程建设,设立警示标志牌,加强巡视,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演练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3年7月2日在为长治日报社网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7月11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公示,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在2023年7月11日和7月18日在《上党晚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3日在项目周边的西回辕村、常沟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7月29日通过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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