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29-*
传真: 02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综合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安三 (略) 蛋制品生产项目 | (略) 长安区鸣犊街办半引路郭村1188号 | 西安三 (略) | 本项 (略) (略) 长安区鸣犊街办半引路郭村1188号,租赁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地东北侧为闲置厂房,西南侧为G210国道、东南侧为农田、北侧为郭村。项目占地面积7709.44㎡,主要包括仓库、生产车间、住宿楼等,用于建设蛋制品生产线的建设,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约*箱鸡蛋干。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6.4%。 | 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调试,环评分析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醇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1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恶臭气体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2.水环境: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污水在灌溉季用于农田灌溉;非灌溉季拉运至长安区污水处理厂。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蛋壳渣、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油脂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砂、废活性炭、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UV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 | (略) 公共卫生中心(一期)项目供热扩容项目 | (略) 长安区太*宫镇双 (略) (略) 内 | (略) (略) ( (略) (略) ) | 项 (略) 长安区太*宫镇双 (略) (略) 内。2017年将2台4.2MW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1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并已建成投运。由于现有1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未办理环保手续,将其纳入本次评价内容。本次技改新增2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1.0t/h燃气蒸汽发生器,并对现有辅助设施及锅炉烟囱进行改造。 | 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锅炉房的改造及设备的安装,环评分析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6.8m 、19.8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水环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 (浓水)及软水系统产生的反冲洗水, (略) 现有污水站处理。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和废盐袋;废树脂厂家现场更换并回收处置,不在现场暂存;废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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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29-*
传真: 02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综合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安三 (略) 蛋制品生产项目 | (略) 长安区鸣犊街办半引路郭村1188号 | 西安三 (略) | 本项 (略) (略) 长安区鸣犊街办半引路郭村1188号,租赁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地东北侧为闲置厂房,西南侧为G210国道、东南侧为农田、北侧为郭村。项目占地面积7709.44㎡,主要包括仓库、生产车间、住宿楼等,用于建设蛋制品生产线的建设,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约*箱鸡蛋干。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6.4%。 | 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调试,环评分析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醇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1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恶臭气体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2.水环境: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污水在灌溉季用于农田灌溉;非灌溉季拉运至长安区污水处理厂。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蛋壳渣、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油脂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砂、废活性炭、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UV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 | (略) 公共卫生中心(一期)项目供热扩容项目 | (略) 长安区太*宫镇双 (略) (略) 内 | (略) (略) ( (略) (略) ) | 项 (略) 长安区太*宫镇双 (略) (略) 内。2017年将2台4.2MW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1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并已建成投运。由于现有1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未办理环保手续,将其纳入本次评价内容。本次技改新增2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1.0t/h燃气蒸汽发生器,并对现有辅助设施及锅炉烟囱进行改造。 | 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锅炉房的改造及设备的安装,环评分析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6.8m 、19.8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水环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 (浓水)及软水系统产生的反冲洗水, (略) 现有污水站处理。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和废盐袋;废树脂厂家现场更换并回收处置,不在现场暂存;废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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