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长岭县前七号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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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长岭县前七号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 (略) 长岭县前七号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0 (略) 长岭县前七号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项目

(略) 长岭县乡前七号镇

长岭县 (略)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本项目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工程,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工程。

本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机井78眼,配套旧井22眼,涵管22座,灌溉工程配套喷灌机100套、潜水泵100套。

新建田间道路17.141km。

农田输配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线路33.985km,低压线路23.24km,配备变压器43台。

土壤改良工程使用生物有机肥6000吨,改良土壤面积1.5万亩。

⑴ 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和洗井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本项目涉及到的耕地全部为旱田,主要种植玉米,灌溉方式为喷灌,不产生地面径流,运营期不产生退水。

⑵ 废气

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工程建设等。钻井过程基本为地下作业,钻井废气主要为钻井初期产生的少量扬尘及运输设备的汽车尾气,钻井施工地点较为分散,钻井废气及汽车尾气很快可以被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 产生扬尘,扬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TSP。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运输车辆及施工材料覆盖苫布;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施工围挡。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田间道路建成后行驶农用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 CO、NOx、总烃等,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春秋农忙季节会产生汽车尾气相对平时稍多,但由于田间道路车辆主要为农用机,车流量较小,故尾气产生量不大,另外,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从而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及路面保养工作,加强对农用车辆的管理,将汽车尾气及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⑶ 噪声

本项目施工所用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调查,目前道路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和打井机等。

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运输材料以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建成的田间道路上农用机动车辆行驶噪声、灌溉水泵噪声、变压器噪声及启闭机噪声,其中农用机动车辆行驶噪声为非稳态声源,属于季节性噪声源,灌溉水泵噪声值约在 80—90dB 之间,为辅助灌溉系统,为非连续性噪声,并且灌溉水泵较分散,距离敏感点较远,启闭机也为非连续噪声,并且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

项目土壤改良不涉及表土剥离,同时项目田间道路拟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施工建设,故项目施工不涉及表土剥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钻井泥浆及岩屑等。本工程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土地平整;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厂家回收;钻井泥浆干化后运送至长岭县垃圾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土壤改良剂包装袋,产生量为0.33t/a,包装袋由农户回收综合利用。

(5)生态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有一定影响,使其栖息地受到一定破坏,工程临时占地、弃土弃渣对附近生态环境的影响,破坏了周围的地面附着物,将会造成水土流失,产生风沙扬尘。

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内植被资源及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

严格执行《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 年)》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年)》中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工人培训工作,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施工时应建设围挡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黑土的影响;工程开挖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后进行遮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以防止土壤流失,可以采取建设挡土墙和绿化护坡等方式,来保护黑土不受损失;施工完成后时进行回填;永久占地(水井、井房及输配电设施占地)产生的表土临时堆放进行遮挡,及时回用于农田,减少临时堆放时长;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水土流失量,对黑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在吉林龙凤湖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单位应与保护区管理部门联系,明确保护区边界,为避免施工队*对保护区产生影响,明确施工用地范围,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在六号村农田施工区域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区,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应注意调整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集中使用或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声级。控制灯光,进行科学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 (略) 长岭县前七号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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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0 (略) 长岭县前七号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项目

(略) 长岭县乡前七号镇

长岭县 (略)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本项目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工程,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工程。

本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机井78眼,配套旧井22眼,涵管22座,灌溉工程配套喷灌机100套、潜水泵100套。

新建田间道路17.141km。

农田输配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线路33.985km,低压线路23.24km,配备变压器43台。

土壤改良工程使用生物有机肥6000吨,改良土壤面积1.5万亩。

⑴ 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和洗井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本项目涉及到的耕地全部为旱田,主要种植玉米,灌溉方式为喷灌,不产生地面径流,运营期不产生退水。

⑵ 废气

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工程建设等。钻井过程基本为地下作业,钻井废气主要为钻井初期产生的少量扬尘及运输设备的汽车尾气,钻井施工地点较为分散,钻井废气及汽车尾气很快可以被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 产生扬尘,扬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TSP。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运输车辆及施工材料覆盖苫布;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施工围挡。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田间道路建成后行驶农用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 CO、NOx、总烃等,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春秋农忙季节会产生汽车尾气相对平时稍多,但由于田间道路车辆主要为农用机,车流量较小,故尾气产生量不大,另外,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从而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及路面保养工作,加强对农用车辆的管理,将汽车尾气及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⑶ 噪声

本项目施工所用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调查,目前道路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和打井机等。

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运输材料以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建成的田间道路上农用机动车辆行驶噪声、灌溉水泵噪声、变压器噪声及启闭机噪声,其中农用机动车辆行驶噪声为非稳态声源,属于季节性噪声源,灌溉水泵噪声值约在 80—90dB 之间,为辅助灌溉系统,为非连续性噪声,并且灌溉水泵较分散,距离敏感点较远,启闭机也为非连续噪声,并且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

项目土壤改良不涉及表土剥离,同时项目田间道路拟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施工建设,故项目施工不涉及表土剥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钻井泥浆及岩屑等。本工程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土地平整;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厂家回收;钻井泥浆干化后运送至长岭县垃圾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土壤改良剂包装袋,产生量为0.33t/a,包装袋由农户回收综合利用。

(5)生态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有一定影响,使其栖息地受到一定破坏,工程临时占地、弃土弃渣对附近生态环境的影响,破坏了周围的地面附着物,将会造成水土流失,产生风沙扬尘。

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内植被资源及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

严格执行《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 年)》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年)》中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工人培训工作,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施工时应建设围挡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黑土的影响;工程开挖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后进行遮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以防止土壤流失,可以采取建设挡土墙和绿化护坡等方式,来保护黑土不受损失;施工完成后时进行回填;永久占地(水井、井房及输配电设施占地)产生的表土临时堆放进行遮挡,及时回用于农田,减少临时堆放时长;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水土流失量,对黑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在吉林龙凤湖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单位应与保护区管理部门联系,明确保护区边界,为避免施工队*对保护区产生影响,明确施工用地范围,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在六号村农田施工区域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区,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应注意调整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集中使用或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声级。控制灯光,进行科学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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