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金世缘硅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硅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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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金世缘硅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硅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金世缘硅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硅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金世缘 (略) 硅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创业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金世缘 (略) 硅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金世缘 (略)

建设地点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A4-17栋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金世缘 (略)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A4-17栋,主要从事锅铲、勺等厨用硅胶塑料制品的生产,年生产硅胶制品100吨、塑料制品70吨。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占地面积为1166.44m2,建筑面积为3634.26m2,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生活楼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和内部装饰装修,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噪声、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量较少,经过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

装修期间建设单位应在装修阶段加强室内通风,同时采用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严格选用环保安全型材料,如选用不含*醛或*醛含量较低的黏胶剂、三合板、贴面板等,不含苯或苯含量低的稀料、环保油漆、石膏板材等,减少装修废气的排放,提高装修后的空气质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问题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源

装修期间噪声主要为电锯锯木料、钻孔、打眼、敲墙等作业产生的噪声。为了减轻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在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装修废弃材料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应切实采取如下措施: ①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资源、减少运输量。 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③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混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塑料粉尘;注塑、炼胶和硫化工序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及伴随恶臭。

(1)混料粉尘

本项目混料的主要原料PP、ABS、尼龙为颗粒状,混料时拌料机为密闭状态,产生的粉尘量极少,经车间墙体阻隔后,粉尘厂界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基本不会对车间员工和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2)破碎粉尘

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次品和水口料,建设单位拟使用破碎机对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进行破碎,随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项目破碎机设置在密闭隔间内,工作时处于密闭空间,因此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基本能在隔间内沉降下来,不会对外界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定期清扫破碎间地面的粉尘、员工佩戴口罩等措施来降低破碎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和员工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注塑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使用PP、尼龙、ABS(均为新料)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注塑过程由于原料受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炼胶、硫化有机废气

项目外购已混炼处理的硅胶,主要成分为聚硅氧烷和低聚硅氧烷,原料(硅胶、色胶、硫化机)在炼胶机炼胶、硅胶机硫化成型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硅胶机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对注塑、硫化成型部位均使用铁板进行围闭,只留产品出口,然后在围闭部位的上方开口接集气管对成型废气进行收集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伴随恶臭

本项目使用各塑料颗粒(PP、尼龙、ABS)和硅胶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均不发生分解反应,但是原料在加热过程中,原料内的组成成分会散发出少量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与有机废气难以分离,臭气伴随着非*烷总烃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少量未被收集的臭气通过车间通排风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1)员工生活污水

①本项目约有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的用水规定取值,无食堂和浴室情况的用水量通用值为28m3/(人·a),经计算,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合计为1.87m3/d,560m3/a。排污系数按照0.9计算,废水量为1.68m3/d,504m3/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银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循环冷却水

本项目在注塑、炼胶过程会用到冷却水,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水仅在设备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首先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其次,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⑴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位置,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倘若日后设备需更新时,在设备选型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

⑷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⑸生产时间安排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上述噪声的控制技术都已经较为成熟,本项目通过采取上述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各噪声源可降噪15~20dB(A),有效的控制了大部分设备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来源包括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塑料制品产生的次品和水口料,硅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硅胶边角料,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20人,年工作300天,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 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弃物

①次品、水口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次品和水口料产生量约为塑料原料使用的2%,项目注塑原料年使用量合计为70t,则次品和边角料的产生量为1.4t/a。次品、水口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随意丢弃。

②硅胶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硅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的2%,项目硅胶年用100t,则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项目包装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1t/a,统一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注塑、炼胶硫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总去除效率约为90%。根据《 (略) 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1吨活性炭通常只能吸附0.1~0.2吨VOCs,本项目按1吨活性炭吸附0.2tVOCs算,根据上文分析可知,废活性炭产生量(活性炭装填量+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2.153t/a。

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②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产生量约0.01t/a。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情况

处置情况

最终

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t/a)

工艺

处置量(t/a)

员工生活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产物系数法

6

收集后环卫清运

6

收集后环卫清运

注塑生产线

/

次品、水口料

一般固废

物料平衡法

1.4

破碎后回用

1.4

回用于生产

硅胶生产线

硅胶机

硅胶边角料

物料平衡

2

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2

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包装

/

废包装材料

类比法

1

1

废气治理

活性炭装置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产污系数法

2.153

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153

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设备维护

炼胶机等设备

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

类比法

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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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创业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金世缘 (略) 硅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金世缘 (略)

建设地点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A4-17栋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金世缘 (略)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A4-17栋,主要从事锅铲、勺等厨用硅胶塑料制品的生产,年生产硅胶制品100吨、塑料制品70吨。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占地面积为1166.44m2,建筑面积为3634.26m2,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生活楼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和内部装饰装修,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噪声、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量较少,经过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

装修期间建设单位应在装修阶段加强室内通风,同时采用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严格选用环保安全型材料,如选用不含*醛或*醛含量较低的黏胶剂、三合板、贴面板等,不含苯或苯含量低的稀料、环保油漆、石膏板材等,减少装修废气的排放,提高装修后的空气质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问题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源

装修期间噪声主要为电锯锯木料、钻孔、打眼、敲墙等作业产生的噪声。为了减轻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在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装修废弃材料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应切实采取如下措施: ①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资源、减少运输量。 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③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混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塑料粉尘;注塑、炼胶和硫化工序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及伴随恶臭。

(1)混料粉尘

本项目混料的主要原料PP、ABS、尼龙为颗粒状,混料时拌料机为密闭状态,产生的粉尘量极少,经车间墙体阻隔后,粉尘厂界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基本不会对车间员工和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2)破碎粉尘

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次品和水口料,建设单位拟使用破碎机对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进行破碎,随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项目破碎机设置在密闭隔间内,工作时处于密闭空间,因此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基本能在隔间内沉降下来,不会对外界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定期清扫破碎间地面的粉尘、员工佩戴口罩等措施来降低破碎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和员工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注塑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使用PP、尼龙、ABS(均为新料)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注塑过程由于原料受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炼胶、硫化有机废气

项目外购已混炼处理的硅胶,主要成分为聚硅氧烷和低聚硅氧烷,原料(硅胶、色胶、硫化机)在炼胶机炼胶、硅胶机硫化成型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硅胶机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对注塑、硫化成型部位均使用铁板进行围闭,只留产品出口,然后在围闭部位的上方开口接集气管对成型废气进行收集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伴随恶臭

本项目使用各塑料颗粒(PP、尼龙、ABS)和硅胶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均不发生分解反应,但是原料在加热过程中,原料内的组成成分会散发出少量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与有机废气难以分离,臭气伴随着非*烷总烃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少量未被收集的臭气通过车间通排风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1)员工生活污水

①本项目约有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的用水规定取值,无食堂和浴室情况的用水量通用值为28m3/(人·a),经计算,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合计为1.87m3/d,560m3/a。排污系数按照0.9计算,废水量为1.68m3/d,504m3/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银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循环冷却水

本项目在注塑、炼胶过程会用到冷却水,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水仅在设备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首先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其次,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⑴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位置,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倘若日后设备需更新时,在设备选型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

⑷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⑸生产时间安排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上述噪声的控制技术都已经较为成熟,本项目通过采取上述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各噪声源可降噪15~20dB(A),有效的控制了大部分设备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来源包括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塑料制品产生的次品和水口料,硅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硅胶边角料,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20人,年工作300天,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 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弃物

①次品、水口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次品和水口料产生量约为塑料原料使用的2%,项目注塑原料年使用量合计为70t,则次品和边角料的产生量为1.4t/a。次品、水口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随意丢弃。

②硅胶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硅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的2%,项目硅胶年用100t,则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项目包装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1t/a,统一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注塑、炼胶硫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总去除效率约为90%。根据《 (略) 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1吨活性炭通常只能吸附0.1~0.2吨VOCs,本项目按1吨活性炭吸附0.2tVOCs算,根据上文分析可知,废活性炭产生量(活性炭装填量+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2.153t/a。

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②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产生量约0.01t/a。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情况

处置情况

最终

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t/a)

工艺

处置量(t/a)

员工生活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产物系数法

6

收集后环卫清运

6

收集后环卫清运

注塑生产线

/

次品、水口料

一般固废

物料平衡法

1.4

破碎后回用

1.4

回用于生产

硅胶生产线

硅胶机

硅胶边角料

物料平衡

2

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2

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包装

/

废包装材料

类比法

1

1

废气治理

活性炭装置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产污系数法

2.153

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153

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设备维护

炼胶机等设备

废齿轮油及废齿轮油桶

类比法

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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