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关于公开邀请桂林市南溪河象山区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南湾河象山区段小流域环境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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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关于公开邀请桂林市南溪河象山区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南湾河象山区段小流域环境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询价函

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略) 更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略) 的有关工作要求,象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南溪河(象山区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 (略) 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 (略) 南湾河(象山区段)小流域环境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项目地点: (略) 象山区;

(三)项目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四)项目内容:南溪河生态治理工程涉及南溪河河长2.76km,其中河床生态化改造(含污染底泥清理)2.3km;修复河道生态缓冲带(自然净化)水生植物2300m2(3.45亩);新建河道生态缓冲带(自然净化)水生植物面积4600m2(6.9亩);新建生态护岸2.17km,铺设截污管道3.5km;宁远河1.8km的河道生态化改造,其中生态河床改造10100万m2;修复河道缓冲带水生植物1920m2,约2.88亩;新建或修复河流人工湿地(浅滩) 5处,面积3480 m2,约5.22亩,并种植水生植物;生态岸坡修复7处,面积10140m2,约15.21亩,并种植水生植物;生态景观带修复5处,总长度2108m;政府投入配套资金建设生态亲水步道长度860m,敷设截污管道4.3km。南湾河2.93km的河道生态化改造,其中生态河床改造3200m2;修复河道缓冲带(浅滩) 5处,面积850 m2,约1.28亩,并种植水生植物;新建生态河岸缓冲带13处,面积3730m2,约5.60亩,并种植水生植物;新建生态护岸长度4.856km(左、右岸);政府投入配套资金敷设截污管道3.6km。

二、报价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标准并至少下浮40%收取费用;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提交,应包括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类似业务的案例等。

五、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上报象山区采购领导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经认可后,报价人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在2023年12月26日18:00前,提供书面报价文件送至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指挥部( (略) 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3-*刘力炜

通讯地址: (略) 象山区环城西二路象山区苗圃路2 (略) 管理局

象山区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

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略) 更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略) 的有关工作要求,象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南溪河(象山区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 (略) 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 (略) 南湾河(象山区段)小流域环境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项目地点: (略) 象山区;

(三)项目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四)项目内容:南溪河生态治理工程涉及南溪河河长2.76km,其中河床生态化改造(含污染底泥清理)2.3km;修复河道生态缓冲带(自然净化)水生植物2300m2(3.45亩);新建河道生态缓冲带(自然净化)水生植物面积4600m2(6.9亩);新建生态护岸2.17km,铺设截污管道3.5km;宁远河1.8km的河道生态化改造,其中生态河床改造10100万m2;修复河道缓冲带水生植物1920m2,约2.88亩;新建或修复河流人工湿地(浅滩) 5处,面积3480 m2,约5.22亩,并种植水生植物;生态岸坡修复7处,面积10140m2,约15.21亩,并种植水生植物;生态景观带修复5处,总长度2108m;政府投入配套资金建设生态亲水步道长度860m,敷设截污管道4.3km。南湾河2.93km的河道生态化改造,其中生态河床改造3200m2;修复河道缓冲带(浅滩) 5处,面积850 m2,约1.28亩,并种植水生植物;新建生态河岸缓冲带13处,面积3730m2,约5.60亩,并种植水生植物;新建生态护岸长度4.856km(左、右岸);政府投入配套资金敷设截污管道3.6km。

二、报价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标准并至少下浮40%收取费用;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提交,应包括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类似业务的案例等。

五、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上报象山区采购领导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经认可后,报价人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在2023年12月26日18:00前,提供书面报价文件送至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指挥部( (略) 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3-*刘力炜

通讯地址: (略) 象山区环城西二路象山区苗圃路2 (略) 管理局

象山区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

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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