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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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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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海洋发展局现委托海域海岛环 (略) (天津)有限公司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略) (略) 南部沿海,三河入海口及蛤蜊岛周边海域,拟实施生态修复区域的面积为74km2。项目拟完成具体工程目标为:

(1)河口水动力恢复工程:连岛坝透水改造1385m,改造后透水率>50%;潮沟疏通长度13400m;清淤疏浚面积221.9公顷。

(2)退养还湿修复工程:围海养殖围堰拆除长度3028m;滨海湿地恢复面积32.43公顷。

(3)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沙滩修复长度1900m,海堤生态化建设长度1389m,大米草清理面积22.81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海洋发展局

联系地址: (略) 新华路南段53号

联系人:李宇龙

联系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域海岛环 (略) (天津)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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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海域海岛环 (略) (天津)有限公司承担,为有效地和群众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 (略) 海洋发展局特发布本公示,欢迎相关单位和公众与我们联系,公众可通过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予该工程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们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海洋发展局

2023年12月20日


责编:海洋修复专班 来源:海洋发展局 | 【打印】 | 【关闭窗口】

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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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海洋发展局现委托海域海岛环 (略) (天津)有限公司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略) (略) 南部沿海,三河入海口及蛤蜊岛周边海域,拟实施生态修复区域的面积为74km2。项目拟完成具体工程目标为:

(1)河口水动力恢复工程:连岛坝透水改造1385m,改造后透水率>50%;潮沟疏通长度13400m;清淤疏浚面积221.9公顷。

(2)退养还湿修复工程:围海养殖围堰拆除长度3028m;滨海湿地恢复面积32.43公顷。

(3)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沙滩修复长度1900m,海堤生态化建设长度1389m,大米草清理面积22.81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海洋发展局

联系地址: (略) 新华路南段53号

联系人:李宇龙

联系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域海岛环 (略) (天津)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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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海域海岛环 (略) (天津)有限公司承担,为有效地和群众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 (略) 海洋发展局特发布本公示,欢迎相关单位和公众与我们联系,公众可通过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予该工程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们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海洋发展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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