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字〔2023〕389号关于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发改字〔2023〕389号关于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福县堡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你单位委托广西中承 (略) 编制的《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合普项目 (略) 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12-*-04-01-*
二、为了做好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美丽乡村,现同意实施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三、项目名称: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四、项目建设单位:永福县堡里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点: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3434公顷,新建建筑占地面积为107.00㎡,新建建筑面积为107.00㎡,新建建筑包括:建设公共厕所1座,建筑面积为35㎡;建设文化舞台1座,建筑面积为7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地面硬质铺装共7499.00㎡,其中包括:篮球场及看台700.00㎡,地面硬化铺装200.00㎡,地面硬化1355.00㎡,沥青路面3278.00㎡,新建沥青路面294.00㎡,亲水码头铺砌72.00㎡及生态停车场1600.00㎡;新建挡土墙150m3;建设休闲亭2座;新建过水桥1座。配套建设路灯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等。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44.6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95.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87万元,基本预备费10.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九、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主决定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4.26 | √ | ||||||
设计 | 13.04 | √ | ||||||
建筑安装工程 | 295.78 | √ | ||||||
监理 工程 | 3.51 | √ | ||||||
主要 设备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主要设备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2.请业主单位依据以上核准事项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13日 |
永福县堡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你单位委托广西中承 (略) 编制的《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合普项目 (略) 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12-*-04-01-*
二、为了做好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美丽乡村,现同意实施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三、项目名称: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四、项目建设单位:永福县堡里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点: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3434公顷,新建建筑占地面积为107.00㎡,新建建筑面积为107.00㎡,新建建筑包括:建设公共厕所1座,建筑面积为35㎡;建设文化舞台1座,建筑面积为7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地面硬质铺装共7499.00㎡,其中包括:篮球场及看台700.00㎡,地面硬化铺装200.00㎡,地面硬化1355.00㎡,沥青路面3278.00㎡,新建沥青路面294.00㎡,亲水码头铺砌72.00㎡及生态停车场1600.00㎡;新建挡土墙150m3;建设休闲亭2座;新建过水桥1座。配套建设路灯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等。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44.6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95.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87万元,基本预备费10.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九、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2023年永福县堡里镇拉木村委会同乐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主决定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4.26 | √ | ||||||
设计 | 13.04 | √ | ||||||
建筑安装工程 | 295.78 | √ | ||||||
监理 工程 | 3.51 | √ | ||||||
主要 设备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主要设备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2.请业主单位依据以上核准事项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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