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英烈陈列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英烈陈列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
(略) 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白沙镇英烈陈列室、烈士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白沙府函〔2023〕2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关于申请实施修缮白沙镇英烈陈列室、烈士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请示》(公文办件〔2023〕8592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白沙镇英烈陈列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白沙镇高家坳200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护修缮英烈陈列室及整治烈士墓周边环境。其中,英烈陈列室修缮面积120平方米;环境卫生整治面积共2200平方米(核心区域整治1500平方米,周边环境区域整治约70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98.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万元,预备费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下拨环境整治改造资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经费及社会募捐等多渠道解决。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略) 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白沙镇英烈陈列室、烈士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白沙府函〔2023〕2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关于申请实施修缮白沙镇英烈陈列室、烈士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请示》(公文办件〔2023〕8592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白沙镇英烈陈列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白沙镇高家坳200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护修缮英烈陈列室及整治烈士墓周边环境。其中,英烈陈列室修缮面积120平方米;环境卫生整治面积共2200平方米(核心区域整治1500平方米,周边环境区域整治约70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98.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万元,预备费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下拨环境整治改造资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经费及社会募捐等多渠道解决。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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