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城市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泽行环审〔2023〕032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光伏电场电力输出,拟在泽州县下村镇和大阳镇境内建设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设1台容量为180MVA的三相双绕组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②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新建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泰阳220kV变电站单回线路,路径长度9.0km,全线新建31基铁塔。③泰阳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该次扩建至升压站出线间隔1个,占用泰阳220kV变电站西起第二间隔。项目总投资3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占总投资6.67%。
该项目为新能源项目配套的送出工程,选址位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内。
(略) 中晟 (略) 《 (略) (略) 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泽评估〔2023〕44号)的评估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科学划定施工作业带和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场地布置,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减轻噪声影响。
2、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输电线路噪声控制主要采取合理选择导线型号,优化导线、金具加工工艺等措施,降低线路电晕噪声。运营期线路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光塔基区及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及跨越施工区、施工道路区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临时覆盖及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植被恢复,改善生态环境。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升压站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标准涉及本项目,应严格执行新的管控要求。
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泽行环审〔2023〕032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光伏电场电力输出,拟在泽州县下村镇和大阳镇境内建设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设1台容量为180MVA的三相双绕组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②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新建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泰阳220kV变电站单回线路,路径长度9.0km,全线新建31基铁塔。③泰阳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该次扩建至升压站出线间隔1个,占用泰阳220kV变电站西起第二间隔。项目总投资3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占总投资6.67%。
该项目为新能源项目配套的送出工程,选址位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内。
(略) 中晟 (略) 《 (略) (略) 广东粤电泽州17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泽评估〔2023〕44号)的评估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科学划定施工作业带和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场地布置,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减轻噪声影响。
2、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输电线路噪声控制主要采取合理选择导线型号,优化导线、金具加工工艺等措施,降低线路电晕噪声。运营期线路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光塔基区及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及跨越施工区、施工道路区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临时覆盖及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植被恢复,改善生态环境。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升压站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标准涉及本项目,应严格执行新的管控要求。
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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