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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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位于项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迎晖路71号(中骏柏景湾75号店面),租赁建筑面积129.78m2。店面按照一层进行设计,店内布设诊室、化验室、配药房、DR室、手术室、住院区、寄养区、洗浴区等,其中,DR室放射性设备X光机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辐射类),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报告不包括此部分的环境评价。项目运营后预计门诊宠物接待量为5只/天,宠物美容接待量为3只/天, (略) 接待量为2只/天。项目总投资10万元,拟聘用职工3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50天,日工作12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洗护废水、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医疗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生活污水中一同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自身的异味、排泄物的异味、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异味以及手术、化验、输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建设单位拟通过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洗、使用密闭设计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以及空调机的抽排风系统将异味从空调机外机排放等措施减小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宠物叫声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具有不定时性和突发性,经设备减振、建筑物墙壁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美容护理废物、排泄物,项目美容护理废物经喷洒消毒剂消毒后,用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排泄物随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同处理。一般固废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进行。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80号令)及其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36号令)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项目固废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

联系地址: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迎晖路71号

联 系 人:林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起公示。

公示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位于项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迎晖路71号(中骏柏景湾75号店面),租赁建筑面积129.78m2。店面按照一层进行设计,店内布设诊室、化验室、配药房、DR室、手术室、住院区、寄养区、洗浴区等,其中,DR室放射性设备X光机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辐射类),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报告不包括此部分的环境评价。项目运营后预计门诊宠物接待量为5只/天,宠物美容接待量为3只/天, (略) 接待量为2只/天。项目总投资10万元,拟聘用职工3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50天,日工作12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洗护废水、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医疗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生活污水中一同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自身的异味、排泄物的异味、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异味以及手术、化验、输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建设单位拟通过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洗、使用密闭设计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以及空调机的抽排风系统将异味从空调机外机排放等措施减小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宠物叫声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具有不定时性和突发性,经设备减振、建筑物墙壁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美容护理废物、排泄物,项目美容护理废物经喷洒消毒剂消毒后,用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排泄物随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同处理。一般固废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进行。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80号令)及其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36号令)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项目固废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

联系地址: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迎晖路71号

联 系 人:林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起公示。

公示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欢喜城宠物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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