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铭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公示资料
浙江宏铭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公示资料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 (略) 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 (略) 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
地点: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城路298号-1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内容:浙江 (略) 原名浙江 (略) ,成立于2018年3月,后于2023年3月17日变更为浙江 (略) 。厂 (略)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城路298号-1,主要从事于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的加工和销售;坚固件的制造和销售等。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冷镦机、全自动套垫组合搓丝机、冲压机、自动车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总投资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螺丝坚固件8亿套、常规接线片、端子3亿套,新能源端极柱450万套、标准紧固件2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2020年11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浙江 (略) 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12月31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湖长环改备2020-170号。
本项目于2023年5月份开始建设,2023年8月份完成项目现阶段建设并开始试生产,累计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目前项目职工65人,实行一班制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日300天。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2B44249W001W。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宏义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 (略) 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 (略) 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
地点: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城路298号-1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内容:浙江 (略) 原名浙江 (略) ,成立于2018年3月,后于2023年3月17日变更为浙江 (略) 。厂 (略)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城路298号-1,主要从事于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的加工和销售;坚固件的制造和销售等。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冷镦机、全自动套垫组合搓丝机、冲压机、自动车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总投资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螺丝坚固件8亿套、常规接线片、端子3亿套,新能源端极柱450万套、标准紧固件2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2020年11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浙江 (略) 蓄电池配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12月31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湖长环改备2020-170号。
本项目于2023年5月份开始建设,2023年8月份完成项目现阶段建设并开始试生产,累计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目前项目职工65人,实行一班制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日300天。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2B44249W001W。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宏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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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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