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2023年村镇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曲当乡优洛村-索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定日县2023年村镇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曲当乡优洛村-索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定日县2023年村镇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曲当乡优洛村-索多)地块 (略) 定日县曲当乡优洛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87.* °E;28.* °N。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246.7 m2(约0.37亩),平均海拔约4300 m,原土地使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现在该地块已建设为居民用房,用地类型变更为居住用地(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该地块在 2022年 6 月以前用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地块未有建设、生产活动,在 2022 年 6月 由当地居民(索多)开工建设为自家居住用房,目前已建成。地块相邻北侧为卡达藏布河,东侧为居民房,西侧和南侧两处均为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现已建设为居民住房,用地类型变更为居住用地,因此定日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3 年 11 (略) 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五大队(以下简称“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 年 11 月,我单位组织人员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发现地块历史沿革较简单,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故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同时,从地块历史影像图和相关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在 2022 年 6 月以前用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地块未有建设、生产活动,在 2022 年 6 月由当地居民索多开工建设为自家居住用房,目前已建成,且四周无潜在污染源,人员访谈结果与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情况一致,基本确认地块内、外皆无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定日县2023年村镇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曲当乡优洛村-索多)地块 (略) 定日县曲当乡优洛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87.* °E;28.* °N。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246.7 m2(约0.37亩),平均海拔约4300 m,原土地使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现在该地块已建设为居民用房,用地类型变更为居住用地(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该地块在 2022年 6 月以前用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地块未有建设、生产活动,在 2022 年 6月 由当地居民(索多)开工建设为自家居住用房,目前已建成。地块相邻北侧为卡达藏布河,东侧为居民房,西侧和南侧两处均为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现已建设为居民住房,用地类型变更为居住用地,因此定日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3 年 11 (略) 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五大队(以下简称“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 年 11 月,我单位组织人员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发现地块历史沿革较简单,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故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同时,从地块历史影像图和相关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在 2022 年 6 月以前用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与灌木林地,地块未有建设、生产活动,在 2022 年 6 月由当地居民索多开工建设为自家居住用房,目前已建成,且四周无潜在污染源,人员访谈结果与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情况一致,基本确认地块内、外皆无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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