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美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铜材料加工生产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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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拓美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铜材料加工生产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拓 (略) 《安徽拓 (略) 回收利用废铜材料加工生产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回收利用废铜材料加工生产铜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安徽拓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循环园标准化厂房18000平方米,购置上引炉、连续挤压机、液压拉拔机和铜排水平连续镀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施。生产产品及规模为无氧杆8万t/a和低压铜排7万t/a,表面处理能力为年镀锡面积375万m2;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上引炉熔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应可视化设置。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刘府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保洁废水和循坏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刘府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电镀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经拟建电镀专用污水处理站(膜分离回用+MVR工艺)处理,纯水回用至生产,不外排。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油脂、废滤芯和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RO膜和MVR蒸发残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用于生产;炉渣和废电镀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设置85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产车间(包括熔化区域、后道区域、电镀生产区等)、危废暂存库、事故池、危废库、化粪池、电镀专用污水处理站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304-*-04-01-*)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凤环预评〔2023〕5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拓 (略) 《安徽拓 (略) 回收利用废铜材料加工生产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回收利用废铜材料加工生产铜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安徽拓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循环园标准化厂房18000平方米,购置上引炉、连续挤压机、液压拉拔机和铜排水平连续镀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施。生产产品及规模为无氧杆8万t/a和低压铜排7万t/a,表面处理能力为年镀锡面积375万m2;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上引炉熔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应可视化设置。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刘府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保洁废水和循坏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刘府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电镀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经拟建电镀专用污水处理站(膜分离回用+MVR工艺)处理,纯水回用至生产,不外排。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油脂、废滤芯和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RO膜和MVR蒸发残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用于生产;炉渣和废电镀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设置85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产车间(包括熔化区域、后道区域、电镀生产区等)、危废暂存库、事故池、危废库、化粪池、电镀专用污水处理站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304-*-04-01-*)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凤环预评〔2023〕5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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