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冈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佛冈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评审结果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42万元,用于支持不少于3家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联农带农和指导服务等方面。2023年11月2日,我局制定了《佛冈县2023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方案》并在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下发通知至各镇政府。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推荐,我局共收到7家家庭农场的项目申报资料,分别是:高岗镇*良生态养殖场、高岗镇德福家庭农场、迳头镇迳头村朱少明家庭农场、石角镇莲溪村增益家庭农场、石角镇龙塘村刘国军家庭农场、汤塘镇升平村龚棉锋家庭农场、龙山镇湴镇村曹锡强家庭农场。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我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到以上7家家庭农场开展实地核查并进行审核评分,并报经局班子会审议通过,拟定高岗镇*良生态养殖场、石角镇龙塘村刘国军家庭农场、汤塘镇升平村王十万龚棉锋家庭农场和龙山镇湴镇村曹锡强家庭农场为佛冈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支持资金为10.5万/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向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赖海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1A室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42万元,用于支持不少于3家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联农带农和指导服务等方面。2023年11月2日,我局制定了《佛冈县2023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方案》并在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下发通知至各镇政府。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推荐,我局共收到7家家庭农场的项目申报资料,分别是:高岗镇*良生态养殖场、高岗镇德福家庭农场、迳头镇迳头村朱少明家庭农场、石角镇莲溪村增益家庭农场、石角镇龙塘村刘国军家庭农场、汤塘镇升平村龚棉锋家庭农场、龙山镇湴镇村曹锡强家庭农场。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我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到以上7家家庭农场开展实地核查并进行审核评分,并报经局班子会审议通过,拟定高岗镇*良生态养殖场、石角镇龙塘村刘国军家庭农场、汤塘镇升平村王十万龚棉锋家庭农场和龙山镇湴镇村曹锡强家庭农场为佛冈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支持资金为10.5万/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向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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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1A室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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