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匣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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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匣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大型机匣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村镇,规划和安路北侧、规划智慧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北京钢研 (略) 平度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华益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北京钢研 (略) 平度分公 (略) 南村镇规划和安路北侧、规划智慧大道西侧,该公司特种合金制备数字化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19日经我局审批(青环审(平度)〔2023〕74号),尚未建成。现该公司拟于河北 (略) 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钢研德凯)现有车间建设本项目(未建),总投资2701万元,占地面积1962平方米,建设钛合金铸件和铸造高温合金制件配套产品试验线1条,用于大型航空发动机机匣研发工艺验证,科研成果自产自用,无产品无产能。工艺流程:中温蜡→蜡模压制→蜡模组合→涂料制壳→脱蜡→焙烧→熔铸→振壳→切割打磨→热处理→样件性能测试及检验(外委)。项目工艺流程与钢研德凯熔模精密铸造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产生的废水、废气均依托钢研德凯进行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蜡废水依托钢研德凯污水处理系统(Feton氧化+微电解+沉淀)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所有与污水的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融蜡、压蜡、修蜡型、组树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标准。 淋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脱蜡、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风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3)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标准。 熔炼、浇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4)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VOCs、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依托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钢研德凯委托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浮渣、废润滑油、废油桶(液压油、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废耐火材料、废模壳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大型机匣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村镇,规划和安路北侧、规划智慧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北京钢研 (略) 平度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华益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北京钢研 (略) 平度分公 (略) 南村镇规划和安路北侧、规划智慧大道西侧,该公司特种合金制备数字化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19日经我局审批(青环审(平度)〔2023〕74号),尚未建成。现该公司拟于河北 (略) 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钢研德凯)现有车间建设本项目(未建),总投资2701万元,占地面积1962平方米,建设钛合金铸件和铸造高温合金制件配套产品试验线1条,用于大型航空发动机机匣研发工艺验证,科研成果自产自用,无产品无产能。工艺流程:中温蜡→蜡模压制→蜡模组合→涂料制壳→脱蜡→焙烧→熔铸→振壳→切割打磨→热处理→样件性能测试及检验(外委)。项目工艺流程与钢研德凯熔模精密铸造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产生的废水、废气均依托钢研德凯进行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蜡废水依托钢研德凯污水处理系统(Feton氧化+微电解+沉淀)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所有与污水的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融蜡、压蜡、修蜡型、组树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标准。 淋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脱蜡、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风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3)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标准。 熔炼、浇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钢研德凯现有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4)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VOCs、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依托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钢研德凯委托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浮渣、废润滑油、废油桶(液压油、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废耐火材料、废模壳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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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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