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对河南新乡长垣景贤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对河南新乡长垣景贤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新乡长垣景贤(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蒲东区蒲茂路东段长垣生态环分局60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新乡长垣景贤(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 湖北君邦 (略) | ①新建景贤(园区)110kV 变电站工程:新建景贤(园 区)110kV 变电站采用户外式布置,规划主变容量3×50MVA, 110kV 出 线 4回 , 本 期 新 建 主 变 容 量1×50MVA,110kV 出线2回。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4131m2。②新建匡城-南蒲 T 接景贤(园区)变 110kV 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 3.8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设 3.5km(双侧挂线,一侧备用),新建单回路架设 0.3km。 ③新建越翎-梁庄 T 接景贤(园区)变 110kV 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5.5km,其中新建单回路架设2km,利用匡城-南蒲 T 接景贤(园区)变 110kV 同塔双回线路备用侧3.5km。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 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耕地造成碾 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 ②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应尽量减 少位于农田内的塔基数量,减少在农田内的临时占地面积。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变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 项目临时占地利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减少植被破坏。 ②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 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 拦挡措施,用密目网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 取措施进行防护。 ③塔基施工占用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 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 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 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 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 ⑥本项目输电线路沿道路走线,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 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 滴、漏,防止对沿线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 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修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并根 据季节进行复耕。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 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 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 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 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 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 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 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变电站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挡或围墙等遮挡措施,可 尽可能的减少项目建设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 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架线安装,施工点分散,每个点施工量小, 施工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 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 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 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 — 69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 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 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 的影响。 (6)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 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 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2023年蓝天保卫 战实施方案》,本评价对施工期间的扬尘防治提出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 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 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 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 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4)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 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5)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搅拌 混凝土、沙浆。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 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7)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 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 — 70 —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 场进行装运作业。 (8)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 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 少扬尘。 (9)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长 垣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略) 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 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 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 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 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 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4)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 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 用于植被恢复。 (5)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宜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 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 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 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新建变电站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 — 71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景贤(园区)110kV 变电站施工人员主要住在临时搭建的施 工营地中,在临时生活区修建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 集沉淀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入环境水体;输电线路施工 人员租住居民房屋,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 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 水环境的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 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此措施能够经 济有效地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 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 放电产生火花。 (3)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 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 花放电。 (4)新建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 7.0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变电站拟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具备油水分离装置, 能100%满足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容积要求,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 泄的风险。 (2)变电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应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 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 P6的混凝土浇筑,并分别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 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cm/s),或至 少2mm 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cm/s), — 72 —— 73 — 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 8.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扬尘、地表水、电 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具体 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 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 严禁随意践踏项目周边植被,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绿化植被的影响; (2)定期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 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 处 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主变间设置防火隔声墙,减少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 期清理,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 由保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2)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 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 质单位进行处置。(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 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 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 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站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 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 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实施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定期演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本项目 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检查。 (2)按照《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新政〔2022〕15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7.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电磁环境、噪声、地表 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 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 — 74 —— 75 — 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 环境风险可控。 其他: 1.环境管理 1.1 环境管理机构 输变电工程一般不单独设立环境监测站。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在管 理机构内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破坏。 (1)施工招标中应对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如废污 水处理、防尘降噪、固废处理、生态保护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和环 评要求执行。 (2)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应涵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内容并配置相应 资金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使设计、施工过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主 体工程同步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建设进度检查本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地 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或环境 保护设施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发生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在变动前开展 环境影响分析情况,重大变动的需及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5)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 制定的环保培 训和宣传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地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 1.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略) 令第 682 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决定》以及《 (略) 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环办﹝2018﹞95 号)要求, 本项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 76 — 报告。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内容见表 5-1。 1.4 运营期环境管理 在工程运行期, (略) (略) 负责运营管 理,全面负责工程运行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 (2)组织和落实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测、监督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技术文件。 (4)检查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环保 设施的正常运行。 (5)不定期地巡查线路各段,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生态 环境与项目运行相协调。 (6)针对线路附近由静电引起的电场刺激等实际影响,建设单位 或负责运行的单位应在线路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并建立该类影响的应 对机制,如及时采取塔基接地等防静电措施。 (7)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 2.环境监测计划 输变电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施工扬尘、噪声、电 磁、地表水及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制定监测计划, 监测其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要素及评价因子的动态变化;本项目不涉 及污水排放,电磁环境与声环境监测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完成,生态环境主要以现场调查为主。 2.1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监测方法:执行《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HJ 681-2013)等监测技术规范、方法。 执行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监测点位布置:变电站厂界、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监测频次及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1 次,其他按需监测。 2.2 噪声 监测方法及执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监测点位布置:变电站厂界、线路沿线。 监测频次及时间:项目施工期间抽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1 次; 运行期定期监测;主变等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各 1 次;其他按需监 — 77 —— 78 — 测。 2.3 生态环境 监测因子:一般区域:土地利用状况、临时占地恢复、建设区域 内的植被恢复效果。 监测方法: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态监测规范和监测标准分析方 法。 监测点位:站址区、塔基区、临时施工场地等施工扰动区域。 监测频次:工程施工期监测 1 次,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监测 1 次。 环保 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 508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8 万元,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 1.14%。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 5-2。 | 建设单 (略) (略) 分别以网站信息公示、报纸信息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本次评价的结论:在网站信息公示、报纸信息公示、张贴公告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联系人均未收到关于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
注: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 (略) 蒲东区蒲茂路东段长垣生态环分局602办公室查阅。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蒲东区蒲茂路东段长垣生态环分局602办公室;联系人:徐永强,联系电话:037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新乡长垣景贤(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蒲东区蒲茂路东段长垣生态环分局60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新乡长垣景贤(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 湖北君邦 (略) | ①新建景贤(园区)110kV 变电站工程:新建景贤(园 区)110kV 变电站采用户外式布置,规划主变容量3×50MVA, 110kV 出 线 4回 , 本 期 新 建 主 变 容 量1×50MVA,110kV 出线2回。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4131m2。②新建匡城-南蒲 T 接景贤(园区)变 110kV 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 3.8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设 3.5km(双侧挂线,一侧备用),新建单回路架设 0.3km。 ③新建越翎-梁庄 T 接景贤(园区)变 110kV 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5.5km,其中新建单回路架设2km,利用匡城-南蒲 T 接景贤(园区)变 110kV 同塔双回线路备用侧3.5km。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 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耕地造成碾 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 ②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应尽量减 少位于农田内的塔基数量,减少在农田内的临时占地面积。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变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 项目临时占地利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减少植被破坏。 ②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 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 拦挡措施,用密目网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 取措施进行防护。 ③塔基施工占用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 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 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 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 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 ⑥本项目输电线路沿道路走线,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 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 滴、漏,防止对沿线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 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修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并根 据季节进行复耕。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 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 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 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 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 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 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 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变电站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挡或围墙等遮挡措施,可 尽可能的减少项目建设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 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架线安装,施工点分散,每个点施工量小, 施工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 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 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 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 — 69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 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 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 的影响。 (6)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 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 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2023年蓝天保卫 战实施方案》,本评价对施工期间的扬尘防治提出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 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 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 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 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4)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 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5)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搅拌 混凝土、沙浆。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 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7)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 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 — 70 —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 场进行装运作业。 (8)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 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 少扬尘。 (9)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长 垣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略) 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 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 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 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 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 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4)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 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 用于植被恢复。 (5)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宜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 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 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 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新建变电站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 — 71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景贤(园区)110kV 变电站施工人员主要住在临时搭建的施 工营地中,在临时生活区修建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 集沉淀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入环境水体;输电线路施工 人员租住居民房屋,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 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 水环境的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 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此措施能够经 济有效地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 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 放电产生火花。 (3)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 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 花放电。 (4)新建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 7.0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变电站拟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具备油水分离装置, 能100%满足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容积要求,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 泄的风险。 (2)变电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应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 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 P6的混凝土浇筑,并分别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 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cm/s),或至 少2mm 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cm/s), — 72 —— 73 — 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 8.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扬尘、地表水、电 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具体 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 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 严禁随意践踏项目周边植被,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绿化植被的影响; (2)定期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 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 处 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主变间设置防火隔声墙,减少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 期清理,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 由保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2)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 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 质单位进行处置。(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 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 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 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站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 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 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实施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定期演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本项目 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检查。 (2)按照《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新政〔2022〕15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7.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电磁环境、噪声、地表 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 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 — 74 —— 75 — 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 环境风险可控。 其他: 1.环境管理 1.1 环境管理机构 输变电工程一般不单独设立环境监测站。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在管 理机构内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破坏。 (1)施工招标中应对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如废污 水处理、防尘降噪、固废处理、生态保护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和环 评要求执行。 (2)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应涵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内容并配置相应 资金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使设计、施工过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主 体工程同步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建设进度检查本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地 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或环境 保护设施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发生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在变动前开展 环境影响分析情况,重大变动的需及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5)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 制定的环保培 训和宣传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地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 1.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略) 令第 682 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决定》以及《 (略) 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环办﹝2018﹞95 号)要求, 本项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 76 — 报告。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内容见表 5-1。 1.4 运营期环境管理 在工程运行期, (略) (略) 负责运营管 理,全面负责工程运行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 (2)组织和落实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测、监督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技术文件。 (4)检查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环保 设施的正常运行。 (5)不定期地巡查线路各段,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生态 环境与项目运行相协调。 (6)针对线路附近由静电引起的电场刺激等实际影响,建设单位 或负责运行的单位应在线路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并建立该类影响的应 对机制,如及时采取塔基接地等防静电措施。 (7)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 2.环境监测计划 输变电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施工扬尘、噪声、电 磁、地表水及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制定监测计划, 监测其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要素及评价因子的动态变化;本项目不涉 及污水排放,电磁环境与声环境监测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完成,生态环境主要以现场调查为主。 2.1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监测方法:执行《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HJ 681-2013)等监测技术规范、方法。 执行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监测点位布置:变电站厂界、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监测频次及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1 次,其他按需监测。 2.2 噪声 监测方法及执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监测点位布置:变电站厂界、线路沿线。 监测频次及时间:项目施工期间抽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1 次; 运行期定期监测;主变等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各 1 次;其他按需监 — 77 —— 78 — 测。 2.3 生态环境 监测因子:一般区域:土地利用状况、临时占地恢复、建设区域 内的植被恢复效果。 监测方法: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态监测规范和监测标准分析方 法。 监测点位:站址区、塔基区、临时施工场地等施工扰动区域。 监测频次:工程施工期监测 1 次,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监测 1 次。 环保 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 508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8 万元,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 1.14%。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 5-2。 | 建设单 (略) (略) 分别以网站信息公示、报纸信息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本次评价的结论:在网站信息公示、报纸信息公示、张贴公告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联系人均未收到关于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
注: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 (略) 蒲东区蒲茂路东段长垣生态环分局602办公室查阅。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蒲东区蒲茂路东段长垣生态环分局602办公室;联系人:徐永强,联系电话: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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