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略) 阳阳钢结构厂年产5000吨绣花机架生产线设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236号 | 2023年12月21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浙 (略) 年产200万套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237号 | 2023年12月2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3-237浙 (略) 电子印章.pdf2023- (略) 阳阳钢结构厂电子印章.pdf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略) 阳阳钢结构厂年产5000吨绣花机架生产线设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236号 | 2023年12月21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浙 (略) 年产200万套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237号 | 2023年12月2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3-237浙 (略) 电子印章.pdf2023- (略) 阳阳钢结构厂电子印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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