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1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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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1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电投宁夏盐池光伏基地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略) 盐池县、 (略)

国电投宁夏盐 (略)

报告表

宁夏 (略)

  1. 新建330kV升压站工程:包括3台360MVA主变压器,330kV出线1回,35kV出线54回,35kV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3×(2×±50)Mvar,综合楼1栋。

  2. 新建长20km国电投盐池升压站至北地变电站330kV输电线路工程,新建杆塔44基。

(一)电磁环境: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方式,330kVGIS室及电容器室采用户内建设,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升压站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本项目建设一座隔油池(3m3)及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工艺。运营期综合楼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限值,用于周边绿化或降尘,冬季定期清运。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综合楼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变压器附近设置事故油坑及事故油池,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五)生态环境:升压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站外采取护坡、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线路施工时应合理布设跨越场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土方开挖先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对临时堆土及时进行覆盖,降低水土流失。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施工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电投宁夏盐池光伏基地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略) 盐池县、 (略)

国电投宁夏盐 (略)

报告表

宁夏 (略)

  1. 新建330kV升压站工程:包括3台360MVA主变压器,330kV出线1回,35kV出线54回,35kV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3×(2×±50)Mvar,综合楼1栋。

  2. 新建长20km国电投盐池升压站至北地变电站330kV输电线路工程,新建杆塔44基。

(一)电磁环境: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方式,330kVGIS室及电容器室采用户内建设,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升压站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本项目建设一座隔油池(3m3)及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工艺。运营期综合楼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限值,用于周边绿化或降尘,冬季定期清运。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综合楼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变压器附近设置事故油坑及事故油池,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五)生态环境:升压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站外采取护坡、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线路施工时应合理布设跨越场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土方开挖先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对临时堆土及时进行覆盖,降低水土流失。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施工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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