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相关要求,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特此邀请合格供应商依据本公告所示信息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盘龙区审计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
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元/每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服务内容
(一)重大决策及文件审查。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对我局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二)参与我局重大审计项目审理,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提供法律咨询,对我局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解答,特别重大事项应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我局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等的研究处理,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根据我局委托,接受具体案件代理。
(五)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对我局拟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六)协助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帮助我局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针对事务处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七)法律实务培训。协助对我局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我局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八)服务期内,根据服务对象要求上门或不定期给予相应法律咨询及有关处理工作。
(九)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五、条件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略) 具有常驻机构或办公场所;若为分所,需提供总所授权。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2项及以上为政府或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类似业绩。
(三)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团队律师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
(五)信誉要求: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机关处分。
(六)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律师事务所简介。
(三)律师事务所业绩。
(四)服务大纲。
七、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装定成册以密封投标文件方式提交或邮寄至我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 (略) 盘龙区白云路327号盘龙区审计局(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B座504号)
联系电话:*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相关要求,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特此邀请合格供应商依据本公告所示信息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盘龙区审计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
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元/每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服务内容
(一)重大决策及文件审查。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对我局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二)参与我局重大审计项目审理,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提供法律咨询,对我局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解答,特别重大事项应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我局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等的研究处理,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根据我局委托,接受具体案件代理。
(五)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对我局拟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六)协助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帮助我局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针对事务处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七)法律实务培训。协助对我局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我局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八)服务期内,根据服务对象要求上门或不定期给予相应法律咨询及有关处理工作。
(九)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五、条件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略) 具有常驻机构或办公场所;若为分所,需提供总所授权。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2项及以上为政府或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类似业绩。
(三)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团队律师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
(五)信誉要求: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机关处分。
(六)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律师事务所简介。
(三)律师事务所业绩。
(四)服务大纲。
七、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装定成册以密封投标文件方式提交或邮寄至我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 (略) 盘龙区白云路327号盘龙区审计局(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B座504号)
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