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及随文报送的相关附件收悉。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邮发[202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及我局《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2023﹞27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在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对现状原旧路面及沿街店铺前人行道拆除翻建,道路全长约579m,路面红线总宽38m; (略) 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燃气工程、智慧路灯安装工程、交安工程。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155.22万元, (略) 财政投入解决。
四、相关批复依据: (略) (略) 编制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江苏富华 (略) 编制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概算审核报告》;《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复核意见》。
五、根据《 (略) 招标投标条例》和《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接批复后, (略) 资规局、水利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高邮镇和电信、燃气、供水、供电等部门做好对接,待征得相关和主管部门报批审核通过后, (略) 主干道功能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报审;并依法抓紧办理规划用地、安全评估、消防、抗震、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进场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概算。
七、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文明性,按期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及随文报送的相关附件收悉。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邮发[202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及我局《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2023﹞27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在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对现状原旧路面及沿街店铺前人行道拆除翻建,道路全长约579m,路面红线总宽38m; (略) 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燃气工程、智慧路灯安装工程、交安工程。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155.22万元, (略) 财政投入解决。
四、相关批复依据: (略) (略) 编制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江苏富华 (略) 编制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概算审核报告》;《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复核意见》。
五、根据《 (略) 招标投标条例》和《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接批复后, (略) 资规局、水利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高邮镇和电信、燃气、供水、供电等部门做好对接,待征得相关和主管部门报批审核通过后, (略) 主干道功能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报审;并依法抓紧办理规划用地、安全评估、消防、抗震、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进场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概算。
七、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文明性,按期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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