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民金属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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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民金属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扩建项 (略) 小榄镇东成路36号(所在地标为:E113°18"13.916",N22°37"8.242")。项目依托原厂区,不新增面积,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22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13平方米。项目扩建部分设计总投资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扩建部分实际总投资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表面处理五金件及热处理五金件的生产,项目环评设计新增热处理五金件3660吨/年;项目实际新增热处理五金件3660吨/年。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五金件1366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扩建项目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进行调配,因此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本次验收不涉及生活污水。扩建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水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项目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的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气体氮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喷淋填料吸收塔”处理后,与现有盐浴氮化废气一起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气体氮化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气体渗碳及淬火工序、回火工序废气(包括现有项目气体渗碳及回火废气和扩建新增气体渗碳及淬火工序、回火废气)分别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水喷淋+湿式静电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气体渗碳及淬火工序、回火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扩建项目营运期间,真空脱脂清洗工序碳氢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二级PP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真空脱脂清洗工序碳氢清洗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扩建项目营运期间,防锈处理废气、网带炉废气、退火炉热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与产品运输,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本次验收不涉及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钢砂、废玻璃珠、废氧化铝球、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碳氢清洗废液、废矿物油、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钢砂、废玻璃珠、废氧化铝球、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碳氢清洗废液、废矿物油、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0323-M),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1月1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9日。

(略) (略)

2023年12月21日

, (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扩建项 (略) 小榄镇东成路36号(所在地标为:E113°18"13.916",N22°37"8.242")。项目依托原厂区,不新增面积,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22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13平方米。项目扩建部分设计总投资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扩建部分实际总投资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表面处理五金件及热处理五金件的生产,项目环评设计新增热处理五金件3660吨/年;项目实际新增热处理五金件3660吨/年。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五金件1366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扩建项目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进行调配,因此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本次验收不涉及生活污水。扩建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水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项目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的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气体氮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喷淋填料吸收塔”处理后,与现有盐浴氮化废气一起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气体氮化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气体渗碳及淬火工序、回火工序废气(包括现有项目气体渗碳及回火废气和扩建新增气体渗碳及淬火工序、回火废气)分别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水喷淋+湿式静电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气体渗碳及淬火工序、回火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扩建项目营运期间,真空脱脂清洗工序碳氢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二级PP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真空脱脂清洗工序碳氢清洗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扩建项目营运期间,防锈处理废气、网带炉废气、退火炉热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与产品运输,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本次验收不涉及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钢砂、废玻璃珠、废氧化铝球、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碳氢清洗废液、废矿物油、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钢砂、废玻璃珠、废氧化铝球、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碳氢清洗废液、废矿物油、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0323-M),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1月1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9日。

(略) (略)

2023年12月21日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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