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祥光路北、冉昭街西、北环路南、规划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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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祥光路北、冉昭街西、北环路南、规划街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

(略) (略) 鸡冠区祥光路北、冉昭街西、北环路南、规划街东

鸡西泽源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21m2,总建筑面积90333.56m2,建设储能车间、PACK(锂电池包)车间、集成车间一、集成车间二、原料库一、原料库二、动力站房及配套辅助设施,年产20GWh的储能PACK和储能集成系统;储能PACK的装配及测试分布于PACK车间、储能车间,装配完成的储能PACK系统进入集成车间、储能车间,进一步装配及测试,最终生产得到储能集成系统,即集装箱式储能体。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 (略) 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项目原料库二的专用储存仓库和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仓库等一般防渗,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厂区地面硬化简单防渗,地面采用≥1.5m的等效粘土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作业场地应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生产车间箱体自动涂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车间内激光刻码、清洗、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工业集尘器处理,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无组织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柴油发电机产生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清运。废集尘器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胶桶、废活性炭(吸附恶臭废气)分类收集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并处置。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电芯、废酒精擦拭布、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

(略) (略) 鸡冠区祥光路北、冉昭街西、北环路南、规划街东

鸡西泽源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21m2,总建筑面积90333.56m2,建设储能车间、PACK(锂电池包)车间、集成车间一、集成车间二、原料库一、原料库二、动力站房及配套辅助设施,年产20GWh的储能PACK和储能集成系统;储能PACK的装配及测试分布于PACK车间、储能车间,装配完成的储能PACK系统进入集成车间、储能车间,进一步装配及测试,最终生产得到储能集成系统,即集装箱式储能体。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 (略) 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项目原料库二的专用储存仓库和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仓库等一般防渗,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厂区地面硬化简单防渗,地面采用≥1.5m的等效粘土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作业场地应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生产车间箱体自动涂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车间内激光刻码、清洗、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工业集尘器处理,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无组织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柴油发电机产生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清运。废集尘器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胶桶、废活性炭(吸附恶臭废气)分类收集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并处置。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电芯、废酒精擦拭布、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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