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1日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河南新乡原阳丁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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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1日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河南新乡原阳丁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略) (略) 河南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通讯地址: (略) 红旗区新二 (略) 民中心4楼

电话传真:03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2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

(略) 原阳县

(略) (略)

湖北君邦 (略)

河南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庄110千伏变电站,止于万向110千伏变电站站外西侧电缆终端塔,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0.2千米,同塔双回单侧挂线。

(2)*庄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庄110千伏变电站站内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预留位置,不新征用地。

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

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③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④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⑤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⑧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

⑨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不同级别的预警后,施工场地应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略) 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

(2)水污染物

①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土石方作业。

②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③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④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选择购买商品混凝土。

⑤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天施工。

(3)固体废物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②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③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4)声环境

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④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公众曝露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⑤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

(1)水污染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均废水产生。

(2)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3)声环境

本项目涉及的架空线路噪声主要由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的电晕放电产生。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线路运行良好。

(4)电磁环境

①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②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③按照《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新政〔2022〕15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略) (略) 河南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通讯地址: (略) 红旗区新二 (略) 民中心4楼

电话传真:03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2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

(略) 原阳县

(略) (略)

湖北君邦 (略)

河南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新乡原阳*庄-万向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庄110千伏变电站,止于万向110千伏变电站站外西侧电缆终端塔,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0.2千米,同塔双回单侧挂线。

(2)*庄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庄110千伏变电站站内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预留位置,不新征用地。

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

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③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④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⑤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⑧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

⑨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不同级别的预警后,施工场地应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略) 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

(2)水污染物

①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土石方作业。

②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③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④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选择购买商品混凝土。

⑤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天施工。

(3)固体废物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②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③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4)声环境

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④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公众曝露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⑤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

(1)水污染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均废水产生。

(2)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3)声环境

本项目涉及的架空线路噪声主要由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的电晕放电产生。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线路运行良好。

(4)电磁环境

①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②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③按照《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新政〔2022〕15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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