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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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 (略) :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发改函〔2023〕3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 (略) 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自既有沪蓉铁路K502+400处接轨引出, (略) (略) 、 (略) (略) (略) 、 (略) ,于新沟西线路所衔接在建武汉至宜昌高铁,全长329.683公里(安徽166.333公里、湖北163.35公里)。正线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近期(2035年)设计列车对数97对/日至142对/日;远期(2045年)设计列车对数117对/日至157对/日。正线新建桥梁80座长224.711公里,隧道16座长72.934公里,桥隧比90.3%。共设车站7座,其中新建车站5座,改建车站2座。新建牵引变电所7座。相关工程包括武汉枢纽、合肥枢纽、麻城及红安地区配套工程等。

  该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23年5月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将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经过冲积平原区、丘陵区及中低山区等地貌,涉及长江中游平原湿地生态区、鄂东北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区、皖西大别山生态区和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等多个生态功能区;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针叶林、常绿阔叶林、灌丛、草地等,分布有中华秋沙鸭、安徽麝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中华猕猴桃、野大豆、金荞麦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项目将占用部分植被及湿地,施工、运营等将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将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按照依法合规、生态优先、影响最小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线路进行比选和优化后,项目以隧道、桥梁、路基等形式穿越安徽金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实施将对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噪声及振动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443处、环境振动保护目标301处。受既有铁路、道路、社会生活等噪声影响,13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现状噪声超标,其他保护目标现状声环境及振动均达标。项目实施将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土壤和水环境影响。项目主要以桥梁跨越麻河、南溪河等多条河流,以隧道、桥梁、路基形 (略) (略) 三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隧道涌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隧道涌水可能对局部区域居民用水造成不利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一旦发生渗漏,将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电磁影响、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隧道、桥梁、路基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至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区域设置栅栏等防护措施,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及繁育期。开工前针对施工区域开展动植物详查,必要时对工程进行优化或强化保护措施;针对施工中新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和救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加强对中华秋沙鸭、安徽麝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开展相关影响的专题研究,根据其台及配套临时工程,保护区内不设置地表工程。穿越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北武汉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段,优化淠河、杜公湖桥型及桥跨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涉水桥墩数量,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对河流湿地的占用和扰动,穿越段采取加装声光屏障措施。加强环境敏感区内桥梁、隧道洞口的景观设计,尽可能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的景观风格相协调。深化穿越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集中连片区段选址论证分析,在工程可行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环境较优方案。

  应主动对接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路段,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三)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协同相关地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范围内以及位于包夹地带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提出的拆迁或功能置换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对涉及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优先采取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必要的再辅以隔声窗措施。在设置声屏障时,根据实际情况与铁路线路封闭等工作相结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路段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涉及堰上河、程家岗、朱家垄等13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增设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卫山村、刘家垄、杜家岗等220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采取加高或延长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北城国际、黄巷小区、万瑞璞悦新城(在建)、天盛学府城等高层敏感点路段采取半封闭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和一花园小区、和谐花园等高层敏感点路段采取折角式声屏障措施;对彭畈教学点、小太阳幼儿园、拜郊幼儿园、童乐轩幼儿园、大拇指幼教萌乐园等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搬迁或功能置换措施;对涉及麻城实验中学路段采取全封闭声屏障或搬迁措施; (略) 第八中学、光 (略) 、 (略) 、安徽国际 (略) 、合肥腾飞技工学校等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采取全封闭声屏障、搬迁或区域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对涉及博澳丽苑路段采取折角式声屏障和区域噪声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标准要求或不恶化。下阶段,应针对声屏障开展专项设计,确保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满足降噪效果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或施工避开敏感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增补和强化防治措施。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等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路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穿越三河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应强化绿色施工工艺应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涉及敏感水体的施工废水处理处置方案,禁止施工废水排放至Ⅱ类水体。隧道施工废水涉及向安徽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支沟排放的,废水处理后水质应满足相应支沟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在姚李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姚李庙铺轨基地走行线不得施工的要求。强化隧道施工排水的影响控制,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注浆堵水等措施,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隧道疏排水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喻家畈村等居民点,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强化供水保障。制定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尽量采用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钢围堰施工工艺,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泥饼干化后外运处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运营期站所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尽快落实既有双墩集站、麻城北站、红安 (略) 政管网方案;南溪站污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回用,具备条件 (略) 政管网。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下阶段,应结合站所污(废)水量及当地气候条件、区域或行业内实际应用案例等,优化站所污(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措施长期稳定有效。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牵引变电所、通信基站等选址应远离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加强运营期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绿色施工,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具备条件的,采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拌合站、砂石料场加工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制度和资金保障,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 (略) 、 (略) 、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 (略) 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 (略) 、 (略) 、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 (略) 、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 (略) 、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江沿岸 (略) ,中铁第 (略) (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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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发改函〔2023〕3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 (略) 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自既有沪蓉铁路K502+400处接轨引出, (略) (略) 、 (略) (略) (略) 、 (略) ,于新沟西线路所衔接在建武汉至宜昌高铁,全长329.683公里(安徽166.333公里、湖北163.35公里)。正线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近期(2035年)设计列车对数97对/日至142对/日;远期(2045年)设计列车对数117对/日至157对/日。正线新建桥梁80座长224.711公里,隧道16座长72.934公里,桥隧比90.3%。共设车站7座,其中新建车站5座,改建车站2座。新建牵引变电所7座。相关工程包括武汉枢纽、合肥枢纽、麻城及红安地区配套工程等。

  该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23年5月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将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经过冲积平原区、丘陵区及中低山区等地貌,涉及长江中游平原湿地生态区、鄂东北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区、皖西大别山生态区和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等多个生态功能区;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针叶林、常绿阔叶林、灌丛、草地等,分布有中华秋沙鸭、安徽麝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中华猕猴桃、野大豆、金荞麦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项目将占用部分植被及湿地,施工、运营等将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将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按照依法合规、生态优先、影响最小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线路进行比选和优化后,项目以隧道、桥梁、路基等形式穿越安徽金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实施将对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噪声及振动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443处、环境振动保护目标301处。受既有铁路、道路、社会生活等噪声影响,13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现状噪声超标,其他保护目标现状声环境及振动均达标。项目实施将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土壤和水环境影响。项目主要以桥梁跨越麻河、南溪河等多条河流,以隧道、桥梁、路基形 (略) (略) 三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隧道涌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隧道涌水可能对局部区域居民用水造成不利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一旦发生渗漏,将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电磁影响、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隧道、桥梁、路基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至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区域设置栅栏等防护措施,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及繁育期。开工前针对施工区域开展动植物详查,必要时对工程进行优化或强化保护措施;针对施工中新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和救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加强对中华秋沙鸭、安徽麝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开展相关影响的专题研究,根据其台及配套临时工程,保护区内不设置地表工程。穿越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北武汉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段,优化淠河、杜公湖桥型及桥跨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涉水桥墩数量,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对河流湿地的占用和扰动,穿越段采取加装声光屏障措施。加强环境敏感区内桥梁、隧道洞口的景观设计,尽可能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的景观风格相协调。深化穿越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集中连片区段选址论证分析,在工程可行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环境较优方案。

  应主动对接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路段,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三)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协同相关地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范围内以及位于包夹地带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提出的拆迁或功能置换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对涉及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优先采取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必要的再辅以隔声窗措施。在设置声屏障时,根据实际情况与铁路线路封闭等工作相结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路段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涉及堰上河、程家岗、朱家垄等13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增设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卫山村、刘家垄、杜家岗等220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采取加高或延长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北城国际、黄巷小区、万瑞璞悦新城(在建)、天盛学府城等高层敏感点路段采取半封闭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和一花园小区、和谐花园等高层敏感点路段采取折角式声屏障措施;对彭畈教学点、小太阳幼儿园、拜郊幼儿园、童乐轩幼儿园、大拇指幼教萌乐园等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搬迁或功能置换措施;对涉及麻城实验中学路段采取全封闭声屏障或搬迁措施; (略) 第八中学、光 (略) 、 (略) 、安徽国际 (略) 、合肥腾飞技工学校等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采取全封闭声屏障、搬迁或区域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对涉及博澳丽苑路段采取折角式声屏障和区域噪声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标准要求或不恶化。下阶段,应针对声屏障开展专项设计,确保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满足降噪效果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或施工避开敏感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增补和强化防治措施。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等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路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穿越三河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应强化绿色施工工艺应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涉及敏感水体的施工废水处理处置方案,禁止施工废水排放至Ⅱ类水体。隧道施工废水涉及向安徽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支沟排放的,废水处理后水质应满足相应支沟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在姚李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姚李庙铺轨基地走行线不得施工的要求。强化隧道施工排水的影响控制,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注浆堵水等措施,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隧道疏排水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喻家畈村等居民点,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强化供水保障。制定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尽量采用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钢围堰施工工艺,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泥饼干化后外运处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运营期站所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尽快落实既有双墩集站、麻城北站、红安 (略) 政管网方案;南溪站污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回用,具备条件 (略) 政管网。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下阶段,应结合站所污(废)水量及当地气候条件、区域或行业内实际应用案例等,优化站所污(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措施长期稳定有效。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牵引变电所、通信基站等选址应远离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加强运营期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绿色施工,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具备条件的,采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拌合站、砂石料场加工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制度和资金保障,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 (略) 、 (略) 、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 (略) 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 (略) 、 (略) 、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 (略) 、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 (略) 、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江沿岸 (略) ,中铁第 (略) (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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