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县城区内
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县城区内
填表日期:2023-12-21
(略) 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 | |||
(略) 利津县利津县城区内 | * | ||
利津县 (略) | 崔振江 | ||
58000.00 | 2000 | ||
2024-05-01 | |||
改建 | |||
1.对利津县城区部分道路约183公里雨污分排管线进行排查,对破损、渗漏、淤堵的管线进行整修。 2.对城区11座排水泵站、5个泄洪闸等防洪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 (略) 泄洪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三里河、城北水系、宫家干渠、滨港路水系、城南水系、翠园湖、晓月湖等水系进行贯通,两岸进行驳岸护砌,河道清淤及生态修复,新建津八路水系、素波河等水系,并对周边道路进行完善维修,提高排洪蓄洪能力。 4.对津八路、津五路、利一路、利十一路等易内涝城区道路和积水点进行改造。 5.对城区苏南花园等18个低洼易积水小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管网铺设、沙石料堆存、卸料、道路二 次扬尘、临时弃土场堆土等环节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废气采取取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封闭储存、场地覆盖、洒水等扬尘抑制措施后通过降低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疏浚底泥会散发一定量的恶臭气体,采用覆盖、遮挡、喷洒恶臭抑制剂等措施, 施工机械尾气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采取旱厕收集措施后通过过附近村民定期清理排放至作农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产生废水采取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并在四周设废水收集沟,收集沟与施工废水沉淀池相连措施后通过废水收集沟排排放至施 工废水沉淀池 其他措施: 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 沉 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 、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工程弃土(渣)全部送弃土区储存;科学规划底泥填筑大堤的位置;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船舶上的船舶固废和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接收点接受处理,严禁将船舶垃圾投入航道中。严格管理,严禁底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严格措施控制施工时间和进度,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工程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时间,严格限制车速,减少鸣笛,尽量避让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 |||
有环保措施: 采用分段施工方式,精确计算施工范围等,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划定的作业范围和路线,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耕地的占用及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对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耕地的表层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工程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复垦;弃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挡土墙并植草植树防止水土流失;将生态保护方案计入招标和合同条款,作为选用施工单位和对其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临时用地占用结束及时复垦和植被恢复等。采用生态护坡,河道留有漫滩,并保证漫滩有水。现场应做好储存场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以及渗滤液收集、处理措施的管控措施。 | |||
|
填表日期:2023-12-21
(略) 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 | |||
(略) 利津县利津县城区内 | (平方米) | * | |
利津县 (略) | 崔振江 | ||
58000.00 | 2000 | ||
2024-05-01 | |||
改建 | |||
| |||
1.对利津县城区部分道路约183公里雨污分排管线进行排查,对破损、渗漏、淤堵的管线进行整修。 2.对城区11座排水泵站、5个泄洪闸等防洪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 (略) 泄洪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三里河、城北水系、宫家干渠、滨港路水系、城南水系、翠园湖、晓月湖等水系进行贯通,两岸进行驳岸护砌,河道清淤及生态修复,新建津八路水系、素波河等水系,并对周边道路进行完善维修,提高排洪蓄洪能力。 4.对津八路、津五路、利一路、利十一路等易内涝城区道路和积水点进行改造。 5.对城区苏南花园等18个低洼易积水小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管网铺设、沙石料堆存、卸料、道路二 次扬尘、临时弃土场堆土等环节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废气采取取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封闭储存、场地覆盖、洒水等扬尘抑制措施后通过降低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疏浚底泥会散发一定量的恶臭气体,采用覆盖、遮挡、喷洒恶臭抑制剂等措施, 施工机械尾气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采取旱厕收集措施后通过过附近村民定期清理排放至作农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产生废水采取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并在四周设废水收集沟,收集沟与施工废水沉淀池相连措施后通过废水收集沟排排放至施 工废水沉淀池 其他措施: 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 沉 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 、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工程弃土(渣)全部送弃土区储存;科学规划底泥填筑大堤的位置;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船舶上的船舶固废和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接收点接受处理,严禁将船舶垃圾投入航道中。严格管理,严禁底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严格措施控制施工时间和进度,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工程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时间,严格限制车速,减少鸣笛,尽量避让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 |||
有环保措施: 采用分段施工方式,精确计算施工范围等,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划定的作业范围和路线,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耕地的占用及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对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耕地的表层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工程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复垦;弃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挡土墙并植草植树防止水土流失;将生态保护方案计入招标和合同条款,作为选用施工单位和对其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临时用地占用结束及时复垦和植被恢复等。采用生态护坡,河道留有漫滩,并保证漫滩有水。现场应做好储存场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以及渗滤液收集、处理措施的管控措施。 | |||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