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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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

(略) 袁花镇、硖石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

(略) 交通运输局

码头:

本次改造公用码头,改造面积约为*m2,主要改造300吨级(水工受力按500吨级设计)码头泊位13个,改造后1#、2#泊位为待泊泊位,3#~13#泊位为通用泊位。3#~13#泊位更换为10吨固定式起重机,其中3#~6#四个泊位装卸件杂货;7#~9#、12#、13#五个泊位装卸散货(矿建材料等)同步建设地下廊道;10#、11#两个泊位装卸渣土。

同时对场地进行调整,取消堆场,保留1#、2#、3#仓库,新建4#、5#两个件杂货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3407m2、4426.03m2;新建6#、7#两个散货仓库,建筑面积分别14233.19m2、7796.17m2;新建8#渣土仓库,建筑面积为3793.77m2。所有货物装卸进库。

项目拆除原办公大楼、食堂、海泰建设管理级生产用房等,新建五层办公楼、一层配电房及一层门卫室各一处,建筑面积分别为7742.1m2、199.74m2、65.43m2,保留机修车间。

提升改造后,本项目码头年吞吐量330万吨,年通过能力440万吨,总建筑面积约52931.83平方米。

道路:

本项目位于袁花镇、硖石街道、马桥街道,起点位于常台高速硖石互通(桩号YK0+000),终点位于麻泾港西侧(桩号YK5+083.967/ZK5+086.351),顺接紫薇快速路,路线全长约5.086公里,沿途新设4293.3米高架桥1座、匝道桥4座、匝道U型槽1座、地面桥3 座,设置互通式立交3处、平面交叉4处,并建设照明、绿化、交安等相关附属设施。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码头:

废气:

船舶尾气、汽车尾气:通过周边绿化吸收及大气散逸

粉尘等:库棚化,地下廊道改建,全封闭;洒水降尘、加强绿化等

废水:

初期雨水、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装卸降尘,不外排;

装卸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船舶污水:专业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不涉及)。

噪声:

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

固废:

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道路:

废水:

施工期:洒水、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施工屏障围挡等;

营运期:交通管理、绿化等。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借用周边已建的公共设施(化粪池等);

营运期:雨水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噪声:

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

营运期:管理措施(车辆行驶减速、禁止鸣笛等),道路养护、隔声屏障(仅高架及其匝道)、隔声窗等。

固废:

施工期:泥浆等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建筑垃圾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环卫清扫、清运。

生态:

施工期: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用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恢复;

营运期: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

(略) 袁花镇、硖石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

(略) 交通运输局

码头:

本次改造公用码头,改造面积约为*m2,主要改造300吨级(水工受力按500吨级设计)码头泊位13个,改造后1#、2#泊位为待泊泊位,3#~13#泊位为通用泊位。3#~13#泊位更换为10吨固定式起重机,其中3#~6#四个泊位装卸件杂货;7#~9#、12#、13#五个泊位装卸散货(矿建材料等)同步建设地下廊道;10#、11#两个泊位装卸渣土。

同时对场地进行调整,取消堆场,保留1#、2#、3#仓库,新建4#、5#两个件杂货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3407m2、4426.03m2;新建6#、7#两个散货仓库,建筑面积分别14233.19m2、7796.17m2;新建8#渣土仓库,建筑面积为3793.77m2。所有货物装卸进库。

项目拆除原办公大楼、食堂、海泰建设管理级生产用房等,新建五层办公楼、一层配电房及一层门卫室各一处,建筑面积分别为7742.1m2、199.74m2、65.43m2,保留机修车间。

提升改造后,本项目码头年吞吐量330万吨,年通过能力440万吨,总建筑面积约52931.83平方米。

道路:

本项目位于袁花镇、硖石街道、马桥街道,起点位于常台高速硖石互通(桩号YK0+000),终点位于麻泾港西侧(桩号YK5+083.967/ZK5+086.351),顺接紫薇快速路,路线全长约5.086公里,沿途新设4293.3米高架桥1座、匝道桥4座、匝道U型槽1座、地面桥3 座,设置互通式立交3处、平面交叉4处,并建设照明、绿化、交安等相关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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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码头:

废气:

船舶尾气、汽车尾气:通过周边绿化吸收及大气散逸

粉尘等:库棚化,地下廊道改建,全封闭;洒水降尘、加强绿化等

废水:

初期雨水、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装卸降尘,不外排;

装卸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船舶污水:专业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不涉及)。

噪声:

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

固废:

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道路:

废水:

施工期:洒水、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施工屏障围挡等;

营运期:交通管理、绿化等。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借用周边已建的公共设施(化粪池等);

营运期:雨水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噪声:

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

营运期:管理措施(车辆行驶减速、禁止鸣笛等),道路养护、隔声屏障(仅高架及其匝道)、隔声窗等。

固废:

施工期:泥浆等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建筑垃圾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环卫清扫、清运。

生态:

施工期: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用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恢复;

营运期: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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