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35菜树甸-市界道路工程拟审查项目
G335菜树甸-市界道路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土城东路1 (略) 商业楼
公示时间:2023-12-28
受理时间:2023-12-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环境本项目沿线所处地貌类型主要为山地,为低山和中山区。沿线人工植被包括农田植被、人工林(河岸林和山脚人工林),自然植被主要是山坡上的半天然林。公路建设占用林地总量为5.59 hm2,仅占宝山镇林地总面积的0.04%,占用耕地总量为1.74 hm2,仅占宝山镇耕地总面积的0.19%,且不占用基本农田,对沿线森林、农田生态系统基本不会产生影响。主要生态减缓措施包括:对于耕地和林地占地前应履行相关占地手续,对于耕地应做到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对于所占用的林地办理相关林地占用手续及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的宽度,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及基本农田。(2)声环境沿线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有1处,为三块石村。本项目运营后,因车流量较低,设计车速也较低,运营近期、中期均不超标,运营远期三块石村1类区夜间有轻微超标,最大超标量0.2dB。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在路面拐弯处到三块石大桥附近(K0+350~K0+750)路北侧设置400延米长、2.5米高的声屏障。(3)水环境本项目全线均位于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距离水源二级保护区距离约28km。本项目的三块石桥、菜树甸1号桥跨越天河,菜树甸2号桥跨越天河支流平梁沟,均有涉水桥墩。天河水体功能为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水质分类为II类。为加强地表水环境的保护,对全线3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事故池)。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刘佳齐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略)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北土城东路1 (略) 商业楼
公示时间:2023-12-28
受理时间:2023-12-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环境本项目沿线所处地貌类型主要为山地,为低山和中山区。沿线人工植被包括农田植被、人工林(河岸林和山脚人工林),自然植被主要是山坡上的半天然林。公路建设占用林地总量为5.59 hm2,仅占宝山镇林地总面积的0.04%,占用耕地总量为1.74 hm2,仅占宝山镇耕地总面积的0.19%,且不占用基本农田,对沿线森林、农田生态系统基本不会产生影响。主要生态减缓措施包括:对于耕地和林地占地前应履行相关占地手续,对于耕地应做到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对于所占用的林地办理相关林地占用手续及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的宽度,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及基本农田。(2)声环境沿线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有1处,为三块石村。本项目运营后,因车流量较低,设计车速也较低,运营近期、中期均不超标,运营远期三块石村1类区夜间有轻微超标,最大超标量0.2dB。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在路面拐弯处到三块石大桥附近(K0+350~K0+750)路北侧设置400延米长、2.5米高的声屏障。(3)水环境本项目全线均位于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距离水源二级保护区距离约28km。本项目的三块石桥、菜树甸1号桥跨越天河,菜树甸2号桥跨越天河支流平梁沟,均有涉水桥墩。天河水体功能为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水质分类为II类。为加强地表水环境的保护,对全线3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事故池)。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刘佳齐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略)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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