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重新报批)

项目名称: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广南汇能 (略)

建设地点:广南县黑支果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47.76hm2,其中永久占地5.53hm2,临时占地142.23hm2。(升压站占地0.69h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装机容量80MW。共划分为26个光伏地块,布置28个光伏发电单元,安装*块(每块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场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经升压站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以一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500kV富宁换流站(本次评价不包含送出线路部分)。

一、(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环评分析,项目永久及临时占地会对局部土地利用性质、功能及土壤理化性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小,加之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占用的植被类型群落结构相对简单,物种组成数量不多,这些物种在工程区广为分布,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急剧减少,更不会导致评价区内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不会对评价区域的植物资源和物种多样性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评价区分布的野生动物均为区域广泛分布物种,环评调查时未发现当地分布的特有种类和保护种类,项目建设对区域野生动物影响较小。项目选址 (略) 候鸟迁徙明晰通道及模糊通道,项目建设不会对秋季迁徙候鸟的迁徙造成阻隔影响。

对策措施:(1)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临时占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建设涉及的林地严格按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程序办理林草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2)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对项目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构成一般变动的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3)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挖大填,避免大范围扰动地表面积。(4)施工设计阶段必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临时施工场地,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光伏列阵应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植被区,如应避让乔木林地,植被尽可能保留,不改变林地性质,并远离线路附近的村庄,优化布置,减少占地。(5)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草垫或棕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6)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土石方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集电线路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回填不完部分与光伏场区、升压站土石方一起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调运至道路区、施工营地作为该区域绿化覆土,不外弃。(7)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8)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禁止施工时乱砍滥伐、独狩猎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工程区域周边分布的4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及其生境。(9)在鸟类繁殖期(每年6-8月),应尽量减少因施工噪声所引起的干扰鸟类繁殖的情况发生。(10)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11)严格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占地;光伏区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施工结束后,对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进行修复。(12)占用林草地区域时,光伏板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尽量选用当地物种,不引入外来物种。(13)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狗牙根、清香木、戟叶酸模、车桑子等乡土植物。(14)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15)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超范围占地,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等作业,减少植被受影响面积。(16)施工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定期编制环境监理报送相关部门。(17)建设单位应成立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奖惩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乱砍滥伐、捕猎行为的发生;加强林业管理,严禁捕猎鸟类、兽类、砍伐非施工区域的植物,违者应依法处理。同时注意森林防火,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工程建设区应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18)植被恢复期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光伏支架焊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主要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内,对高坡村、大山村、安木格等敏感点有一定影响。光伏支架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CO2及CHx等,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对策措施:施工场地(包括主要运输道路和料场)在非雨天适时洒水;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封闭运输,避免沿途洒落尘土;升压站施工现场周边及光伏阵列区距离居民点一侧设置防尘围挡;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施工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绿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3.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施工废水产生量为0.07m3/d,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8m3/d,施工场地生活区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周边地表水。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5m)75~95dB(A)。据环评预测,项目施工期单台设备运行时,在距离声源点50m外昼间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的要求,距施工点300m外夜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55dB(A)的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中运输车辆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对行驶路线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策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2)临近高坡村、高坡散户、大山村和安木格施工时,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环境保护目标。(3)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4)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5)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6)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7)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的电池板、生活垃圾和粪便。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18.94万m3,其中表土剥离2.55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6.39万m3。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渣。

建筑垃圾产生量70.2t,可回收利用由收购商回收,不可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损坏的电池板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0.125t/d,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黑支果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

环评类比“康保卧龙山100MW风电场工程220kV升压站”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期间电磁环境监测数据,类比对象的主变总容量、占地面积略大于本项目,出线回路多于本项目,电压等级、布置形式、电气形式、母线形式、调压方式、地形地貌及环境条件等与本项目相一致,两项目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类比对象升压站东、南、西、北4个场界围墙5m处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13.5~312.3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范围为0.025~0.324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根据类比,本项目运行后,升压站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环评提出如下措施,减少运营期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1)升压站在设计中高压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可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变电站内电器设备接地,地下设接地网;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4)运营期加强对升压站内的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运行事故发生。

(5)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站址周围设警告标识;加强输变电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

(6)开展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因子监测工作,如发现环境影响因子超标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光伏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阴影,阴影影响区域内的植被日照减少,将对植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支架结构较高,基本满足植物的生长需要。通过林光互补及生态修复工程,在一定程度上,项目实施后地区的植被覆盖度及生物多样性要优于现状。

项目升压站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升压站建成后除升压站内绿化外升压站占地范围内原有植被破坏不可恢复。项目升压站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占地范围内主要为暖温性稀树灌草丛,无天然植被分布,植物种类较少、生物量较小,对区域植被的影响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2)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设置围栏,以及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遮挡以及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影响范围小;本项目声源少,噪声值较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光伏组件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类正常活动造成影响。

(3)对土地占用的影响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47.76hm2,其中永久占地5.53hm2,临时占地142.23hm2。永久占地主要为升压站的建设,升压站的建设使得部分土地的功能发生了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区域的土地利用带来一定的影响。升压站内拟布置升压设备、变配电设备、变电站控制室,属于点位间隔式占地,并非大面积的开挖,局部占地面积相对较小,故永久占地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项目阵列架设完成后及时完成组件下方林草植被的恢复,严禁抛荒、撂荒,极大提高土地利用率,光伏板下继续种植林草,将对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恢复,不会改变其土地利用类型。运营期仅占用了少量的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

(4)光污染影响

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1%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9%左右,太阳能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本项目涉及光伏阵列拟采用19°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主要反射面固定朝天。经环评现场踏勘,光伏区附近虽有居民点分布,但太阳光反射影响周边村庄建筑物高度>50m,而附近居民建筑多为自建一~三层平房,无较高建筑,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地面交通安全造成光污染。

(5)区域景观影响

项目实施后,安装了大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改变了原有的生态景观,造成了区域视觉景观单一化。项目在布设时,尽量依山势布置,太阳能光伏板朝向天空,安装倾角不面向地面,光伏板不会发光。加之项目位于山区,远离城镇,低海拔处有较多林地,从山脚公路处不易看见光伏板,且项目区域无风景名胜区和特殊景点。光伏建设对区域景观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及升压站设备噪声。经环评预测,在最不利情况下,(箱变和逆变器布置在同一位置)在距离声源1m处噪声叠加值为50.1dB(A),昼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夜间不工作,对周边居民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升压站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变压器、SVG装置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据环评预测,升压站各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34.7dB(A),叠加现状值为40.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升压站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废气

项目运营期由董那光伏发电项目生活区进行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作人员使用汽车时产生的汽车尾气,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其排放量少,可及时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5.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洁废水。本项目光伏板清洁废水产生量为911.9t/a,清洁过程不添加清洗剂,仅用清水清洗,清洁水淋于下方林草植被上,被植物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6.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池板、废滤网、废逆变器、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

项目太阳能电池板寿命为25年,项目运行期间,会产生少量破损的废电池板,废电池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t/a,经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废滤网产生量为0.2t/a,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废逆变器产生量为1.86t/a,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产生量为5.63t/次,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不合格,箱变和主变变压器油全部更换时,产生量为112.68t/次,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产生量为9.01t/次,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铅蓄电池每6-8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1.82t/a,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估算产生量

处置方式

1

废电池板

一般固废

光伏组件

固态

铝合金边框、钢化玻璃、EVA膜等

3.2t/a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

2

废滤网

一般固废

逆变器、箱变检修

固态

不锈钢材料

0.2t/a

3

废逆变器

一般固废

逆变器损坏

固态

电路板、熔断器、功率开关管、电感、电容、散热器,结构件等

1.86t/a

4

废变压器油(全部更换)

危险废物

变压器检修

液态

矿物油

112.68t/次

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

5

废变压器油(单次维修废油)

危险废物

变压器检修

液态

矿物油

5.63t/次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事故废油

危险废物

变压器事故情况

液态

矿物油

9.01t/次

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

废铅酸电池

危险废物

电池组更换

固态

铅、酸

1.82t/a

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变压器漏油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对环境的风险。

项目主变压器配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主变压器漏油时流经集油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存放。项目集油坑容积5m3,事故油池容积50m3,可满足主变压器漏油时的应急收集需求。在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池(12个集油池容积不低于2.1m3,16个容积不低于2.2m3)收集泄漏油,可满足箱式变压器漏油时的应急收集需求。

环评提出采取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集油坑(池)、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处理;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在董那光伏发电项目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放;加强对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排查,编制应急预案等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8、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为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及升压站变压器等固体废物影响及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服务期满后废太阳能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项目使用的开关站服务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环评提出如下措施,减少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

①对升压站、光伏组件及其他辅助设施硬化地面进行掘除,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②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③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④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占用的林地和草地进行植被恢复,对裸地进行复垦。根据新项目对地形地貌及景观的破坏程度,项目服务期满后,设立专项资金,采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对厂区进行生态恢复,种植乔木、灌木以及草类植被等。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已在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范围》、《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略) 能源局关 (略) 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2〕176号)、《 (略)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配套接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办水电〔2022〕7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 (略) 自然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 (略) 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云能源水电〔2016〕15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重新报批)

项目名称: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广南汇能 (略)

建设地点:广南县黑支果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47.76hm2,其中永久占地5.53hm2,临时占地142.23hm2。(升压站占地0.69h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装机容量80MW。共划分为26个光伏地块,布置28个光伏发电单元,安装*块(每块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场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经升压站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以一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500kV富宁换流站(本次评价不包含送出线路部分)。

一、(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环评分析,项目永久及临时占地会对局部土地利用性质、功能及土壤理化性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小,加之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占用的植被类型群落结构相对简单,物种组成数量不多,这些物种在工程区广为分布,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急剧减少,更不会导致评价区内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不会对评价区域的植物资源和物种多样性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评价区分布的野生动物均为区域广泛分布物种,环评调查时未发现当地分布的特有种类和保护种类,项目建设对区域野生动物影响较小。项目选址 (略) 候鸟迁徙明晰通道及模糊通道,项目建设不会对秋季迁徙候鸟的迁徙造成阻隔影响。

对策措施:(1)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临时占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建设涉及的林地严格按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程序办理林草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2)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对项目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构成一般变动的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3)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挖大填,避免大范围扰动地表面积。(4)施工设计阶段必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临时施工场地,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光伏列阵应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植被区,如应避让乔木林地,植被尽可能保留,不改变林地性质,并远离线路附近的村庄,优化布置,减少占地。(5)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草垫或棕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6)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土石方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集电线路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回填不完部分与光伏场区、升压站土石方一起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调运至道路区、施工营地作为该区域绿化覆土,不外弃。(7)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8)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禁止施工时乱砍滥伐、独狩猎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工程区域周边分布的4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及其生境。(9)在鸟类繁殖期(每年6-8月),应尽量减少因施工噪声所引起的干扰鸟类繁殖的情况发生。(10)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11)严格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占地;光伏区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施工结束后,对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进行修复。(12)占用林草地区域时,光伏板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尽量选用当地物种,不引入外来物种。(13)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狗牙根、清香木、戟叶酸模、车桑子等乡土植物。(14)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15)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超范围占地,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等作业,减少植被受影响面积。(16)施工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定期编制环境监理报送相关部门。(17)建设单位应成立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奖惩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乱砍滥伐、捕猎行为的发生;加强林业管理,严禁捕猎鸟类、兽类、砍伐非施工区域的植物,违者应依法处理。同时注意森林防火,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工程建设区应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18)植被恢复期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光伏支架焊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主要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内,对高坡村、大山村、安木格等敏感点有一定影响。光伏支架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CO2及CHx等,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对策措施:施工场地(包括主要运输道路和料场)在非雨天适时洒水;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封闭运输,避免沿途洒落尘土;升压站施工现场周边及光伏阵列区距离居民点一侧设置防尘围挡;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施工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绿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3.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施工废水产生量为0.07m3/d,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8m3/d,施工场地生活区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周边地表水。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5m)75~95dB(A)。据环评预测,项目施工期单台设备运行时,在距离声源点50m外昼间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的要求,距施工点300m外夜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55dB(A)的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中运输车辆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对行驶路线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策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2)临近高坡村、高坡散户、大山村和安木格施工时,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环境保护目标。(3)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4)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5)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6)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7)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的电池板、生活垃圾和粪便。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18.94万m3,其中表土剥离2.55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6.39万m3。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渣。

建筑垃圾产生量70.2t,可回收利用由收购商回收,不可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损坏的电池板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0.125t/d,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黑支果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

环评类比“康保卧龙山100MW风电场工程220kV升压站”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期间电磁环境监测数据,类比对象的主变总容量、占地面积略大于本项目,出线回路多于本项目,电压等级、布置形式、电气形式、母线形式、调压方式、地形地貌及环境条件等与本项目相一致,两项目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类比对象升压站东、南、西、北4个场界围墙5m处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13.5~312.3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范围为0.025~0.324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根据类比,本项目运行后,升压站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环评提出如下措施,减少运营期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1)升压站在设计中高压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可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变电站内电器设备接地,地下设接地网;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4)运营期加强对升压站内的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运行事故发生。

(5)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站址周围设警告标识;加强输变电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

(6)开展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因子监测工作,如发现环境影响因子超标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光伏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阴影,阴影影响区域内的植被日照减少,将对植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支架结构较高,基本满足植物的生长需要。通过林光互补及生态修复工程,在一定程度上,项目实施后地区的植被覆盖度及生物多样性要优于现状。

项目升压站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升压站建成后除升压站内绿化外升压站占地范围内原有植被破坏不可恢复。项目升压站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占地范围内主要为暖温性稀树灌草丛,无天然植被分布,植物种类较少、生物量较小,对区域植被的影响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2)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设置围栏,以及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遮挡以及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影响范围小;本项目声源少,噪声值较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光伏组件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类正常活动造成影响。

(3)对土地占用的影响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47.76hm2,其中永久占地5.53hm2,临时占地142.23hm2。永久占地主要为升压站的建设,升压站的建设使得部分土地的功能发生了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区域的土地利用带来一定的影响。升压站内拟布置升压设备、变配电设备、变电站控制室,属于点位间隔式占地,并非大面积的开挖,局部占地面积相对较小,故永久占地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项目阵列架设完成后及时完成组件下方林草植被的恢复,严禁抛荒、撂荒,极大提高土地利用率,光伏板下继续种植林草,将对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恢复,不会改变其土地利用类型。运营期仅占用了少量的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

(4)光污染影响

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1%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9%左右,太阳能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本项目涉及光伏阵列拟采用19°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主要反射面固定朝天。经环评现场踏勘,光伏区附近虽有居民点分布,但太阳光反射影响周边村庄建筑物高度>50m,而附近居民建筑多为自建一~三层平房,无较高建筑,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地面交通安全造成光污染。

(5)区域景观影响

项目实施后,安装了大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改变了原有的生态景观,造成了区域视觉景观单一化。项目在布设时,尽量依山势布置,太阳能光伏板朝向天空,安装倾角不面向地面,光伏板不会发光。加之项目位于山区,远离城镇,低海拔处有较多林地,从山脚公路处不易看见光伏板,且项目区域无风景名胜区和特殊景点。光伏建设对区域景观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及升压站设备噪声。经环评预测,在最不利情况下,(箱变和逆变器布置在同一位置)在距离声源1m处噪声叠加值为50.1dB(A),昼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夜间不工作,对周边居民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升压站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变压器、SVG装置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据环评预测,升压站各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34.7dB(A),叠加现状值为40.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升压站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废气

项目运营期由董那光伏发电项目生活区进行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作人员使用汽车时产生的汽车尾气,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其排放量少,可及时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5.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洁废水。本项目光伏板清洁废水产生量为911.9t/a,清洁过程不添加清洗剂,仅用清水清洗,清洁水淋于下方林草植被上,被植物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6.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池板、废滤网、废逆变器、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

项目太阳能电池板寿命为25年,项目运行期间,会产生少量破损的废电池板,废电池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t/a,经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废滤网产生量为0.2t/a,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废逆变器产生量为1.86t/a,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产生量为5.63t/次,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不合格,箱变和主变变压器油全部更换时,产生量为112.68t/次,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产生量为9.01t/次,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铅蓄电池每6-8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1.82t/a,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估算产生量

处置方式

1

废电池板

一般固废

光伏组件

固态

铝合金边框、钢化玻璃、EVA膜等

3.2t/a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

2

废滤网

一般固废

逆变器、箱变检修

固态

不锈钢材料

0.2t/a

3

废逆变器

一般固废

逆变器损坏

固态

电路板、熔断器、功率开关管、电感、电容、散热器,结构件等

1.86t/a

4

废变压器油(全部更换)

危险废物

变压器检修

液态

矿物油

112.68t/次

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

5

废变压器油(单次维修废油)

危险废物

变压器检修

液态

矿物油

5.63t/次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事故废油

危险废物

变压器事故情况

液态

矿物油

9.01t/次

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

废铅酸电池

危险废物

电池组更换

固态

铅、酸

1.82t/a

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变压器漏油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对环境的风险。

项目主变压器配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主变压器漏油时流经集油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存放。项目集油坑容积5m3,事故油池容积50m3,可满足主变压器漏油时的应急收集需求。在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池(12个集油池容积不低于2.1m3,16个容积不低于2.2m3)收集泄漏油,可满足箱式变压器漏油时的应急收集需求。

环评提出采取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集油坑(池)、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处理;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在董那光伏发电项目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放;加强对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排查,编制应急预案等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8、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为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及升压站变压器等固体废物影响及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服务期满后废太阳能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项目使用的开关站服务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环评提出如下措施,减少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

①对升压站、光伏组件及其他辅助设施硬化地面进行掘除,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②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③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④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占用的林地和草地进行植被恢复,对裸地进行复垦。根据新项目对地形地貌及景观的破坏程度,项目服务期满后,设立专项资金,采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对厂区进行生态恢复,种植乔木、灌木以及草类植被等。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已在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范围》、《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略) 能源局关 (略) 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2〕176号)、《 (略)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配套接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办水电〔2022〕7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 (略) 自然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 (略) 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云能源水电〔2016〕15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